芒市交通运输局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6548    作者: 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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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定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州内、市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监督实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组织拟定实施细则、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全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公路、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配合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芒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4.有关职责分工。

与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芒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芒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国家、省、州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省、州级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国家、省、州交通运输部门及发展和改革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程序报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努力破解资金瓶颈,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位增长。坚持把扩大交通有效投资作为对冲疫情影响的关键一招,创新筹融资举措,争取到1.7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有力保障了交通建设需求。2021年全市预计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0279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37.52%。

2.抓规划初显成效,综合交通运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草完成交通运输中长期及“十四五”规划初稿。同时,加强与省、州交通运输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已纳入省高速公路“互联互通”规划,涉及投资约34亿元;二是芒市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和G320芒市过境段改移工程、芒市机场T2航站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基本锁定进入省“十四五”规划,涉及投资约113亿;三是抵边国道G678、国高G56瑞丽至弄岛段新增进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涉及里程630多公里,总投资超250亿元;四是约830公里农村公路基本被国家锁定进入国家项目库,涉及投资约13.5亿元。

3.全力推动复工复产,综合交通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严格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应复尽复、应开尽开、能开快开”。公路方面: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芒市段)、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芒市段)及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绕城高速公路、G320芒市过境段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芒市谢里自然村通畅工程一期(芒海至中山乡升级改造乘车巡逻路项目)、芒别—芒广旅游公路建设、G320线K3576+870—K3577+926段隐患整治工程全面完工,并通车。铁路方面:大瑞铁路(德宏段)主线建设及芒市站扩容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积极配合州级相关部门做好芒市至腾冲至猴桥、芒市至临沧铁路前期工作。民航方面:芒市机场T2航站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芒市机场升级为国际口岸机场,机场改扩建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截止2021年10月,德宏芒市机场起降架次1.1351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13.7447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4201万吨。目前,德宏芒市机场执飞航空公司12家,通航点29个,航线29条(23条国内直飞城市,7条省内环飞航线、1条短途运输)。水运方面:德宏州龙江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预计2021年12月开工建设。

4.强势推进农村公路建设。2021年全市交通项目计划实施共30个,其中五岔路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1个,30户以上自然村项目15个,转移支付项目4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8个,其它项目2个,建设总里程71.16692公里,计划总投资12616.143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29个项目,1个未开工(五岔路乡通三级公路正在做前期工作,项目计划总投资6066.5577万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624.3244万元。

5.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一是积极抓好日常养护及小修管理。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层层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做到“有路必养、养必有责”。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层层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做到“有路必养、养必有责”。今年以来,共投入小修保养资金 575万元,实施小修工程14个;投入日常养护资金473.22万元,清理路肩256.2万平方米、清理排水沟 4982.3 千米、清理边坡385.2万平方米;清理桥涵  941座/次,填补路面坑塘 54540平方米。二是稳步推进养护工程、安全生命防护项目、新建小桥的实施,改善行车安全环境。2021年实施养护工程项目16个,计划投资1378.83万元;生命防护工程项目2个,计划投资114.17万元;新建小桥项目2个,计划投资97.4万元。目前,项目均已全面开工,预计12月30日前完工。三是突出重点,千方百计确保安全度汛。紧盯边坡防护构造物、易山体滑坡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公路边沟、桥涵等各类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投入抢险资金36万元,派出抢险机械391台/次,人工562人/次、清理坍方11.73万方,抢通公路条。填补路面坑塘587平方米,设置彩带 656 米,设置临时防护设施168米。

6.全力夺取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迅速反应、立即行动,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做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截至目前,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共投入一线工作人员11余万人次,检查旅客42.8万人次,检查车辆4.3万辆次;储备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486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转运援瑞医务人员、缅籍“三非”人员、离瑞人员、民兵及隔离人员共派出车辆1026车次,共运送28499人次。投资约40万元,完成芒海赖南安置点和遮放青树垭口安置点的场地平整和排水设施建设。

7.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品质不断提升。公路运输,预计实现公路运输总周转量52066.89万吨公里,预计同比增长20.6%。2021年每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9.2标台,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100%,圆满完成州下达公共领域巡游出租、网约车新增更新北汽在滇生产新能源车72辆,超任务数22辆。投入180万元,完成400辆巡游出租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降低道路事故率,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邮政方面,预计实现邮政业务总量26078.36万元,预计同比增长40%。民航方面,2021年新开航线3条,均为省外直飞航线,有力服务全市航空运输和旅游市场恢复;截至目前,芒市机场共开通航线29条,完成旅客吞吐量113.74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42万吨,总周转量同比下降22.6%;水路运输,截止2021年10月份,完成客运量0.44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37万人公里,完成货运量6.24万吨,货运周转量1.14万吨公里。

8.行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将涉路施工、运输管理、水运等领域的审批项目调整精简,目前我局有行政许可事项13项,子项59项。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本着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规范审批流程为目标,编制芒市交通运输局优化服务清单,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开。目前我局在政务服务系统共公示依申请办理类事项共26项,其中:行政审批13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4项。扎实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深挖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开展规范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活动,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行动,执法队伍轮训活动,整改清零问题清单14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41次,办理12328执法投诉37件。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强化行业乱象治理,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96人次,检查车辆187辆次,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60次,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1件,查处出租车、公交车违规经营行为46件次,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件62件(其中涉及“三非”案件38件,查处非法运送“三非”外籍乘客167人次),依法对78名违规驾驶员进行警告教育、停班学习、罚款等行政处罚。净化了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出台更加严格安全生产监管举措,狠抓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9.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初显成效。一是开展系列活动,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整体素质。与市创文办牵头举办“与文明同行 为创文添彩”文明交通系列活动,投入4万余元为芒市出租车、公交车开展“穿衣戴帽”,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600余名驾驶员开展“芒市故事我来讲”培训,提升广大驾驶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硬件设施配备,提高城市形象。投入40余万元对全市四百辆出租车安装计价器,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投入270万元对全市230个公交站牌进行提升改造,将创文相关知识印制在站牌上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了一站一宣传,创文知识全覆盖的良好宣传效果。三是树先进,强引领。积极申报最美司机评选活动,共评选出9名各行业企业代表,树立了行业标杆,形成了引领示范作用,极大提高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8,09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7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收入42,793.36万元对比增加5,301.11万元,增长12.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42,529.38万元增加5,545.0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项目收入:30户以上自然通畅工程777万元、芒市五岔路乡通三级路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芒市芦秀桥至链子桥公路安防工程专项资金34万元、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11.13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0.00万元、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改造建设项目400.00万元、G320线K3576+870--K3577+927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50.00万元、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公路450万元;二是收到历年项目资金: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专项用于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养护241.15万元、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专项用于县乡道及村道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错车道、窄路基路面局部加宽项目建设368.00万元、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430.00万元等;其他收入比上年263.98万元减少243.98万元,下降92.42%,主要原因:养护工程资金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8,12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89万元,占总支出的1.38%;项目支出47,462.66万元,占总支出的98.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42,814.28万元对比增加5,311.27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一是大瑞铁路德宏州芒市段征地拆迁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二是2021年新增项目支出:30户以上自然通畅工程777万元、芒市五岔路乡通三级路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芒市芦秀桥至链子桥公路安防工程专项资金34万元、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11.13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0.00万元、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改造建设项目400.00万元、G320线K3576+870--K3577+927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50.00万元、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公路450万元;三是支付历年项目资金: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专项用于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养护241.15万元、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专项用于县乡道及村道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错车道、窄路基路面局部加宽项目建设368.00万元、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430.00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89万元。与上年1,698.21万元对比减少1035.32万元,下降60.97%,主要原因:农民保障养老金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62.66万元,与上年42,814.28万元对比增加5,311.27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一是大瑞铁路德宏州芒市段征地拆迁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二是2021年新增项目支出:30户以上自然通畅工程777万元、芒市五岔路乡通三级路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芒市芦秀桥至链子桥公路安防工程专项资金34万元、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11.13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0.00万元、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改造建设项目400.00万元、G320线K3576+870--K3577+927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50.00万元、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公路450万元;三是支付历年项目资金: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专项用于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养护241.15万元、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专项用于县乡道及村道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错车道、窄路基路面局部加宽项目建设368.00万元、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430.0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上年34,385.75万元对比增加13,092.29万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一是大瑞铁路德宏州芒市段征地拆迁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二是2021年新增项目支出:30户以上自然通畅工程777万元、芒市五岔路乡通三级路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芒市芦秀桥至链子桥公路安防工程专项资金34万元、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11.13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0.00万元、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改造建设项目400.00万元、G320线K3576+870--K3577+927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50.00万元、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公路450万元;三是支付历年项目资金: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专项用于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养护241.15万元、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专项用于县乡道及村道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错车道、窄路基路面局部加宽项目建设368.00万元、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430.00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展板制作及“两新”党组织书记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在职人各类保险单位部分及死亡人员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8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

5.农林水(类)支出6,68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支付直过民族及通畅工程资金。

6.交通运输(类)支出40,46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各类工程款。

7.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8.10万元的8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的8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支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党的现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2万元,下降2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2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支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党的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5万元,与上年92.92万元对比减少25.87万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因今年的日常公用费用还未结清,所以本年度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307,480.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409.8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23.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1,267.2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06万元,其他资产47,475.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40.93万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增长32,032.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598.00平方米,账面原值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9项,账面原值66.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账面原值2.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万元(疫情期间减免了房屋租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定  资   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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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7,480.74

58,409.85

323.11

63.12

85.92

0

174.07

0

201,267.29

5.06

47,475.4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1527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6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二、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4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210533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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