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1.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
2.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减税降费
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
根据《德宏州2022年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为实施好更大力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意义
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宁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王予波省长在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德宏州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抓牢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实施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工作,做到该减的减,该降的降,该免的免,该退的退,该缓的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各方面发展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全面准确理解和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2022年,在落实好以前年度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国家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公布了一批减税降费政策和根据国家授权,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等部门制定了一些云南省的地方税费支持政策措施。经梳理,2021年底到期延续执行和2022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共计38项(减税降费政策清单详见附件1)。
(一)税收优惠政策33项
1.支持制造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政策5项,包括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中小微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继续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等政策。
2.小微企业助企发展方面的政策4项,包括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政策。
3.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方面的政策3项,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等政策。
4.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和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21项,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0%、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5%、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居民个人取得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免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的个人所得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城市公交等轨道交通系统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和印花税、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3项:包括延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将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等政策。
(三)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1项、授权地方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1项:包括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授权地方人民政府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三、宣传形式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规划科、民航科、铁路科、公路科、资财科、办公室等单位和责任科室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确定的六个方面33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承担减税降费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顺应社会对税收关注度不断提高的趋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凸显减税降费工作成效。
(一)及时更新网站专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并及时更新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平台。
责任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规划科、民航科、铁路科、公路科、资财科
(二)及时开展学习培训。按要求参加省、州财政开展的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准确把握解读口径,深入企业做好宣讲,确保贯彻落实。
责任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三)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具有重要经济社会意义的减税降费政策,各相关科室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自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创新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向社会宣传政策内容、生效时间、享受条件等。
责任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办公室
(四)深入企业宣传辅导。建立企业直接反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机制、渠道,深入企业做好政策宣讲,加强对企业家的宣介,强化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加强对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责任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州局机关办公室、资财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规划科、民航科、铁路科、公路科
(五)会同相关部门宣传。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会同宣传部门、税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征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统筹形成宣传合力。通过 12328、电子屏、政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针对不同减税政策的不同目标群体进一步开展针对性解读辅导,消除宣传盲点和死角。
责任科室:办公室、资财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规划科、民航科、铁路科、公路科
(六)商请各界人士发声。与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建立广泛联系,全面开展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集中解答解决相关行业减税降费的政策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邀请专家学者通过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持续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对住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解释说明和汇报工作,商请主动发声,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为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科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州局办公室、资财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规划科、民航科、铁路科、公路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税费政策宣传推送活动的重要意义,探索出创新工作和措施,认真组织,做到集中培训和深入企业相结合,贴近民心,提高民众对相关税费政策和法规的知晓度,鼓励、引导和帮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促进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多措并举,精准宣传培训。创新宣传解读形式,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采用线上线下并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并用的方式,切实增强宣传辅导的深入性、互动性、多元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系统内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全面开展相关政策宣讲推送活动,现场培训要有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影像资料做支撑,有数字佐证。
(三)坚持精益求精,总结宣传效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宣讲推送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和发现的问题,形成宣讲推送总结报告,于4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报送相关情况到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汇总上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来源: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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