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交通运输局

内设科室

浏览量:5360    作者: 日期:2022/8/24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电话:0692-2121595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承担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拟定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化建设和行业行政审批工作。0692-2103660

    三)综合规划建设股。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政策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务,承担有关外事工作。配合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及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电话:0692-2103640

    四)综合运输股。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负责监管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出入境运输和县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电话:0692-2103560

    五)安全监督股。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行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配合协调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电话:0692-2103650

    六)资产财务股。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劳动工资工作。电话:0692-2103610

    七)公路铁路股。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公路发展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公路管理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路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负责超限运输管理。指导运输枢纽、站场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工作,落实好“四好农村公路”工作。配合协调好铁路、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轨道交通项目的实施。配合国家、省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协调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电话:0692-2103650

    八)航务民航股。负责水路行业管理。负责对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有关政策、制度的监督实施。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水路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重点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国际、国内、省内、州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建议。配合开展机场运营管理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电话:0692-210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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