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交通运输局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6426    作者: 日期:2020/10/14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801000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定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州内、市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监督实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组织拟定实施细则、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全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公路、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配合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芒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芒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芒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国家、省、州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省、州级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国家、省、州交通运输部门及发展和改革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程序报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序推进交通重大项目。一是稳步推进火车站站前小镇项目。目前,完成土地征收测量1659亩(拉院村744亩,芒掌村604亩,芒赛村311亩)。已基本完成项目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完成了拉院、芒掌、芒赛三个安置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项目区六条主干道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区1348.95亩土地报批前期工作;并于2019年10月10日芒市人民政府与华侨城云南集团就项目土地一级合作开发签订了合作协议。二是全力推进大瑞铁路征地拆迁地方保障服务工作。截至目前,芒市段共完成土地征收6503.13亩,其中永久用地4613.74亩、临时用地1889.39亩。委托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大瑞铁路占用大理房管处遮放营区58.6亩军事用地和拟置换土地进行评估,近日可出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等价置换后,大瑞铁路芒市段红线内的土地征收工作将全部完成。完成了菲洪、芒掌、芒赛、拉院4个村组拆迁居民应急安置点的场地平整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继续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好芒市至腾冲猴桥铁路、芒市至临沧铁路前期工作。四是完成省道S236线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印金至芒里段)建设,已于5月底通车。五是加快推进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目前,该项目一完成全线路基、土石方的总工程量85%。杆线迁改已基本谈判完成,计划于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招标工作。六是做好芒梁高速公路地方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做好芒梁高速公路地方性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了辖区四个项目分部施工便道、拌合站、钢筋厂、变电站、桥隧施工作业平台等征地工作414.53亩,其中永久征地224.24亩、临时征地190.29亩。目前,芒市大河跨河大桥、芒市隧道、龙江特大桥等三个控制性工程有正在序推进。七是做好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地方保障服务工作。完成芒市段一期进场道路土地征收370.167亩,其中征收永久性用地331.967亩,协调租用临时性用地38.2亩。共兑付补偿款1829.79万元。已完成1号、12号线进场便道施工,其余2条进场便道均已开工。八是做好机场T2航站楼前期工作。德宏芒市机场T2航站楼已列入云南机场集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机场集团已向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进行相关汇报,并取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支持,目前对设计方案进行招标工作。芒市—曼德勒国际航线已于2019年1月31日开通,每周二、四、六各一班,由瑞丽航空执飞。

2.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2019年,上级下达农村公路项目计划41个,里程227.024公里,计划总投资15105万元。其中,直过民族40个,里程203.214公里,计划投资16882.8451万元。窄路基路面改造1个,里程23.9公里,计划投资500.0546万元。工程计划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工。

3.抓好运输市场监管。截止2019年10月,芒市共有城市公交企业5户,城市公交车辆147辆(其中,2019年上半年新增纯电动公交车辆24辆,纯电动公交车现合计57辆)。开通运营线路 13条,(其中,2019年新增芒市至机场公交专线1条,芒市大湾公租房至天龙街环岛1条),线网总长316公里,有公交站台204个(其中:中心城市港湾式公交站台54个),公交运营线路已基本覆盖了城区。巡游出租经营业户3户,营运车辆379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业户11户,营运车辆58辆;有农村客运公司5家,开通农村客运班线69条,车辆108辆,累计建成等级客运站12个,招呼站(亭)77个。一是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签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责任、权利与义务。督促企业按照行业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搞好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账,采用GPS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1-10月,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4次,检查企业58户次,发现一般隐患问题92项,已整改92项,整改100%。约谈企业7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三是全面落实国家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和省政府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推动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芒市涉及营运“黄标车”933辆,其中客运“黄标车”60辆,货运“黄标车”873辆。现已完成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注销工作。四是积极配合交警、安监、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扫黑除恶、出租汽车市场、源头巡查、联合治超、旅游市场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共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54人次,检查各类车辆527辆次,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46起(其中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35起),暂扣车辆35辆,对35名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停班学习,警告教育11人次;查处道路运输企业违规经营案件9件,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5件,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件12件,旅游包车按照班线模式定时定点经营案件2件,芒市运管局对违规经营的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5余万元。依法对74名违规驾驶员进行警告教育、停班学习、罚款等行政处罚。五是加快城市公交发展步伐。为有效改善交通状况,指导芒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打造联系国内与东南亚、南亚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支撑和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芒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芒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8—2035)》和《芒市城乡公共交通规划(2018—2035)》两项规划。现已完成一期修定工作。

4.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一是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积极抓好日常养护及小修管理。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层层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做到“有路必养、养必有责”。2019年,共投入小修保养资金583.36万元,投入日常养护资金320万元,清理路肩96.8万平方米、清理排水沟1650千米、清理边坡178万平方米;清理桥涵289座,填补路面坑塘18979平方米。二是稳步推进养护大中修、雨季水毁恢复重建项目、安全生命防护及危桥改造项目的实施,改善行车安全环境。2019年,实施大中修项目3个,计划投资510万元;2018、2019年危桥改造11座291.91米,计划投资1135.29万元;2019年生命防护工程63个,建设里程277.876公里,整治隐患里程241公里,计划投资2287万元;灾毁恢复重建项目1个,里程15公里,计划投资197.3587万元。对受损的10条县道、31条乡村道进行修复,共投资800万元。三是按照脱贫攻坚相关要求,在65个建制村、95个村民小组、30个中小学校,新增防护墙236米,标志牌596块,振动减速线63处,预计投资103.2万元。四是做好应急保通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水毁抢险和安全保通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认真按照抢险机械、物资储备制度,在中山乡、勐戛镇、西山乡、五岔路乡、江东乡等7个乡镇,各储备1台装载机;在中山乡、遮放镇、芒市镇等3个乡镇储备1台挖掘机的方式布点储备。组建与地方段干部、乡镇管理所、两家养护公司,31条县道(含地方管省道)养护员为基础的56人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队。同时储备防洪沙袋1万条,彩带3000米。今年以来,共投入抢险资金57.96万元,派出抢险机械180台/次,人工720人/次、清理坍方54000方,抢通公路18条;填补路面坑塘2500平方米,设置彩带1890米,设置临时防护设施80米。

5.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芒市坚持依靠群众、克服困难,结合建设“四好农村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机制。完善市、乡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形成了市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二是出台《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芒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正式实施。美丽公路建设正在统筹推进。三是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在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上积极开展源头管控工作,与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签订农村公路占用公路路产路权协议书,确保涉路安全责任明确。加强与林业、土地、水利、电力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所的职能作用,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加强路政巡查工作力度,共巡查农村公路5000多公里,发现违法行为60余起,现场整治50起,发出违法整改通知书1份,查处损坏公路路产案件1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0平方米。四是加强路政法律法规宣传。重点针对群众在农村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砂石料等违法行为,在进行现场整治的同时,组织开展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出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五是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材料等。清理侵占公路的粪堆、柴草、建筑材料30多处。处理在公路建筑红线内修建永久建筑行为1起。六是大力开展治超工作。与公路分局、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南天门设立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昼夜不间断的开展集中治超行动,使车辆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公路路产得到有效保护。今年以来,共投入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测车辆5792余辆次,查处违章车辆404辆,劝反车辆404余辆。其中:超限车404辆,改型车366辆。

6.扎实抓好海事监管工作。一是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制度,加强渡口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督促签订了市、乡(镇)、村、渡(船)四级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责任承包书15份,签订率100%,并对四级责任承包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了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二是认真做好春运及春节、汛期期间的水运监管工作。为保证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对有渡船的渡口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对加强春运、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提出了要求;安排好春运及春节、汛期期间的值班,春运及春节期间按时填报《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加强值班制度,与各渡口及船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春运及春节的客、货运及安全渡运情况,春节期间,投入100客位5艘船,累计水路客运量为0.4863万人。三是认真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汛期灾害防御中的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高应对汛期洪涝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应急能力。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重点加强对龙江库区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巡查,渡口源头安全管理的督查,严厉打击渡船超载运输,冒险航行的行为。在春运前、春运、汛期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累计组织检查56人次,出动车辆28辆次,检查渡船37艘次,检查渡口4个。四是积极开展航道应急抢通工作。对龙江库区坝育渡口航道进行清理,清理出枯树枝及竹子356立方米、塑料类有364立方米、其它杂碎垃圾约236立方米,投入资金6万元。五是提升芒市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为农村客渡船购置了救生衣、救生圈等应急装备,共投入资金1.4516万元。六是加强统计工作,重点是按规定做好运输量和燃油消耗量的统计上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燃油补贴的发放。

7.抓好安全应急工作。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等规定,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 “平安交通”建设、“1+7”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公路运输企业、公路施工企业、水上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二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8.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落实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公路、铁路建设的情况,制定了防治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有效控制在建公路、铁路的施工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二是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在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活动,对环保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把好源头关。在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为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把好第一道关。四是加强督查。及时对在建的农村公路、重大交通项目进行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整改要求。五是进一步加强道路施工现场和渣土运输车辆的扬尘防控工作,要求在运输水泥、土、砂石料、预制块等易飞扬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六是进一步对在建的铁路、高等级公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的洒水湿润,进一步减少扬尘。七是要求在建项目施工方及公路养护公司,严禁将渣土及施工垃圾倾倒入河及河岸,驻地指挥部的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后,集中到垃圾处理点,不允许现场填埋,严禁使用除草剂;八是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

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有伞必打”的总体思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作配合,将扫黑除恶同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4人。共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4次班子会议、4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并专门召开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会议1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2次。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交通运输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局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面深入部署。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市379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公共汽车及旅游大巴车车载电子屏上滚动播放车载宣传视频。在全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及车站、两危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1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利用各种媒体、网站,大力宣传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共发放宣传单21500余份,设立宣传牌2块,举报箱3个。组建交通运输局宣传小分队,深入客运站、公交企业、农村客运、施工企业和村寨入户开展宣传,共召开专培训会议13场次,对全市600余名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与企业签订承诺书80余份,发宣传册500余份。三是深入摸排,积极整治。由局扫黑办牵头,与运管局建立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客运站、公交公司、出租公司等运输企业的排查,打击扰乱我市客货运输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截至目前,共约谈道路运输企业16次,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54人次,检查各类车辆527辆次,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46起(其中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35起),暂扣车辆35辆,对35名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停班学习,警告教育11人次;查处道路运输企业违规经营案件9件,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5件,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件12件,旅游包车按照班线模式定时定点经营案件2件,查处合法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使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案件1起。对违规经营的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5余万元。依法对违规经营、超员超载客货运驾驶员15人次(其中:10名货运驾驶员、3名客运驾驶员、1名出租车驾驶员、1名危货运输驾驶员)进行列管,列管期限分别为3个月至1年不等。依法对74名违规驾驶员进行警告教育、停班学习、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在交通运输领域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6条(其中,运输领域5条,工程建设领域1条),被市扫黑办采纳工程建设领域1条,其余5条运输领域线索因属行业整治问题,现已移交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整治。四是强化干部管理,加强深挖彻查。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周一例会的契机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传达给全体干部职工、定期推送扫黑除恶法制教育和案例警示到工作群中,加强了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了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采取集中谈、分散谈、个别谈等方式,按照分管职责做到应谈尽谈、定期约谈提醒,共开展谈话47人次。积极开展单位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排查内部机构11个,个人岗位47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35个、制定防控措施46条,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12个、制定防控措施152条。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六个严禁”承诺书40份,签订“拒绝参与黄赌毒”承诺书30余份。五是严肃追究问责,压紧压实责任。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和年底干部评先选优。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专人进行督查,严格落实片区包保责任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而不处理不报告的,将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抓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一是着力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芒市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芒市关于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我局坚持“三对照” 原则,认真对照检查,并结合实际进行了自查,共查找到7个方面17条问题。局党组牵头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要求,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人,明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中央、省、州督查前全部“清零”销号。目前,已全部整改完并长期坚持。二是圆满实现“两通”。截至2016年底,全市11个乡(镇)8个通沥青、3个通水泥混凝土整齐块石共451公里,乡镇通畅率100%;全市80个村委会共815.65公里全部实现通畅,村委会公路通畅率100%。全市11个乡镇、80个村委会已全部开通客运班车,通车率达100%。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市委安排,年初对2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共落实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820元,食宿补贴10900元,于6月24日组织3名驻村队员进行体检,并为3名驻村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四是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自芒市交通运输局挂钩芒牛坝村以来,按照省、州、市的要求,科级干部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部分二级班子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切实履行帮扶责任人职责,做到“贫困户结对帮扶不漏一户、帮扶责任人不漏一人”,全局36名干部职工共挂钩联系贫困户60户。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8次。通过多方争取资金和项目,有力的改善了芒牛坝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截至目前,芒牛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户239人,已脱贫58户230人,尚有未脱贫户2户9人,贫困发生率为0.33%。五是局党组书记完成勐戛镇芒牛坝村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危重残无”五类对象的遍访,并对吸毒家庭和回流边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走访关注。今年以来,在芒牛坝村共投入各种资金(物资)111.63万元,其中:芒牛坝辖区全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资金98.08万元,现已完工;芒牛坝村道路养护费5万元;其他各类帮扶资金8.55万元。

11.抓严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每月一次党组会议,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集体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等措施。党组书记定期与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进行面对面教育;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今年来,共开展各类谈话47人次。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做到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三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十个一”为抓手,扎实开展“忠诚可靠 守纪作为”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坚决清除其恶劣影响。组织学习《德宏州全面修复和重构清风正政治生态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签订《政治表态承诺书》43份。签订《芒市交通运输局“六个严禁”承诺书》42份,今年以来,芒市交通运输局全体党员干部无违纪违法的行为和情况发生。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认真做好会后整改落实。四是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座谈交流、专题党课;坚持每月1日党员集中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芒市贫困退出政策知识汇编》等党内法规、国家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理论武装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扎实抓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今年来,共发布宣传信息52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2951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33.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支出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支出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收入77万元,占总收入的0.26%。

与上年对比情况:2019年总收入29510.86万元,比2018年总收入12361.68万元增加17149.18万元,增加了138.73%。其中: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9433.8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446.31万元增加18987.55万元,增加了181.76%;2019年其他收入77万元,比2018年其他收入1915.37万元减少1838.37万元,减少了95.9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新增直过民族、安防等项目资金;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2018年执行会计制度后上级补助的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划指标,不在通过专户进行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支出323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05万元,占总支出的2.04%,项目支出31690.74万元,占总支出的97.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情况:2019年总支出32349.79万元,比2018年总支出12506.26万元增加19843.53万元,增加了158.67%。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659.05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804.63万元减少145.58万元,减少了18.09%;2019年项目支出31690.74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11701.63万元增加19989.11万元,增加了170.82%。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拨付新增直过民族、安防项目等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58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今年拨付项目工程款增加,故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9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89.11万元,上升170.82%,主要原因是拨付新增直过民族、安防项目等工程款。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港口设施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等。

包括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6.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6%;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3.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38%;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001.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4%;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补偿等资本性支出19931.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90%;费用补贴等对企业补助支出177.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1315.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80%,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965.32万元增加22350.17万元,增加了249.9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新增直过民族、安防项目等工程款。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131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0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2.1%,项目支出30657.4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9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131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92.8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92.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2.6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7.74%。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375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和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农林水支出762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6%。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1938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0%。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3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9.其他支出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4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万元减少0.58万元,下降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用为0.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8万元减少0.41万元,下降51.25%,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7.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2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2.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7.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2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2.41%,减少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去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使用公车下村寨频率增加,燃油费和修理费用增加。今年还有部分公务用车修理费的未支付,故决算数据比预算数少。

 

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4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6.97万元增加0.45万元,上升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用为0.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8万元减少0.41万元,下降51.24%,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7.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17万元增加0.86万元,上升13.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7.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17万元增加0.86万元,上升13.80%。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去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使用公车下村寨频率增加,故燃油和修理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3万元,占94.74%;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使用公车下村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巡查公路养护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228.07元,比2018年1767449.35元减少1109221.28元。原因是年底原始凭证收集整理不及时,今年未支付,故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为227193.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766.85万元,固定资产186.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599.99万元,无形资产3.68万元,其他资产15636.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0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9.5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5.9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74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3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7193.48

55766.85

186.90

69.56

85.92

0

31.42

0

155599.99

3.68

15636.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72410.00元,比2018年485996.69元减少413586.69元,下降85.10%。原因是今年政府采购物资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10.00元,比2018年127090.00元减少48680.00元,下降38.30%;政府采购工程0元,与上年一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比2018年485875600.00元减少485875600.00元,原因是今年未进行服务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801111

 

 


     [附件: 芒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