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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有序推进交通重大项目。一是继续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州铁建办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好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芒市至腾冲猴桥铁路、芒市至临沧铁路前期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省道S236线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印金至芒里段)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28日开工,目前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已基本完工,共完成投资9430万元,工程预计2018年底完工。三是加快推进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征地工作正在推进,施工合同已签订,完善设计基本形成,施工方于6月份进场施工,控制性桥涵工程已动工建设,现准备进行路基开挖,行道树拍卖已完成,开始砍伐。四是做好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地方保障服务工作。截至2018年11月6日,4条进场道路已经完成测量面积287.37亩,涉及农户323户,集体12宗,完成设计征地面积的96.1%。
(二)全力推进大瑞铁路芒市段征地拆迁地方服务保障工作。芒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大瑞铁路芒市段征地拆迁地方服务保障工作,助力铁路建设早日完成。一是大瑞铁路芒市段征地拆迁情况。大瑞铁路芒市段共征收土地6416.63亩,其中征收永久性用地4527.24亩,租用临时用地1889.39亩。完成迁移坟墓1581冢,迁移庙房9座,完成20处项目部驻地(含水、电),7处拌和站(加工厂等),4处炸药仓库,28处国(省)道开口,27个弃土场,2个取土场的协调工作。完成房屋征收4.89万平方米,旧房拆除274户。除部分房屋占地以外的土地已全部征收并交付施工单位。二是芒市火车站暨站前小镇项目推进情况。目前已完成铁路红线内247户拆迁房屋的丈量工作,其中包括芒赛村75户、拉院村96户、芒掌76户;已完成芒掌村土地测量670亩,芒赛村土地测量工作正在开展中,现正在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对付表册的核对和芒赛村、拉院村的土地征收及3个村的临时过渡安置工作。
(三)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2018年,上级下达农村公路项目计划75个,里程376.215公里,计划总投资20747万元。其中,撤并建制村项目4个,里程32.649公里,计划投资2215万元;直过民族自然村项目66个,里程281.286公里,计划投资17547万元;窄路面加宽项目5个,里程62.28公里,计划投资985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开工,计划12月31日前完工。
(四)抓好运输市场监管。截至2018年11月9日,芒市共有城市公交企业3户,城市公交车辆101辆(其中33辆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开通城市公交运营线路12条,线网总长296.4公里,其中城市公交线路线网总长146.2公里,有公交站台205个(其中:中心城市原有港湾式公交站台35个,在建港湾式公交站台20个),新建公交首末站2个,公交运营线路已基本覆盖了城区。有城乡公交公司3家,发展城乡公交车辆22辆,开通城乡公交运营线路12条。有379辆城市巡游出租车。有农村客运公司5家,开通农村客运班线56条,农村客运车辆97辆,累计建成等级客运站12个,招呼站(亭)77个。有网约车公司4家,现已注册登记23辆网约车。一是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签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责任、权利与义务。督促企业按照行业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搞好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账,采用GPS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抓好春节、春运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共开展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次,共派出检查车20辆次,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企业20户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件,督促整改12件,整改完成12件,整改完成率100%,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检查100%覆盖;三是开展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芒市辖区内现有危险品运输企业4户,截至11月9日营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共计93辆。截至11月9日,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对德交集团东驿物流分公司、德宏华昱物流有限公司、芒市华友物流有限公司和德宏高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28次,派出检查人员98人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件,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完成率99%,未整改完成1件。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省、州、市“1+7”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每月不定期到辖区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约谈,要求立即整改。2018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729起,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4起,其他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的715起;排查企业110家次,查出一般隐患110项,已整改109项,整改率99%,未完成整改1件。
截至11月,共开展执法检查76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380余辆次,依法查处各类案件535件:其中查处车辆年度审验、等级评定过期等案件518件,查处从事非法营运、营运车辆超范围经营、机场客运站周边揽客、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7件。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芒海客运站升级改造,共投入资金60万元,对站点场地、候车厅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高乘客舒适度和乘车环境。六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运输秩序,对客运站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农村客运环境和服务水平。七是积极推进芒市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结合芒市实际,制定了《芒市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通过油价补贴政策实行供给侧改革,逐步实现相关支出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同时,发挥油价补贴资金的聚集效应,最大限度的实现资金优化分配管理,促进农村客运等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八是积极探索“互联网+”便捷交通新业态。2017年11月1日出台了《芒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4月11日德宏首家约车落地芒市(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为芒市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提供良好服务,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已在芒市注册登记运营网约车公司共4家。
(五)加快城市公交发展步伐。针对德宏州媒体“问政”直播活动中提出的芒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切实改善城市公共交通。一是制定了《芒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相关问题整改细方案》,通过对芒市城市公交存在的线路布设不合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公交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制定了芒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13日印发公布。三是明确了针对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的补助,按照公交企业实际投入运营车辆数,给予每辆公交车2000元/年的补助,连续补助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四是改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修建2个临时公交首末站,20个港湾式公交站台。目前,盛世家园公交首末站、南蚌小区公交首末站已完成,盛世家园公交站、三棵树公交站台、金孔雀大街公交站台正在施工中。五是制定了《芒市老年人和残疾人公交车乘坐补贴实施方案》,于1月26日正式实施。2018年共办理老年人公交卡和残疾人公交卡合计4886张,其中老年人公交卡4760张,残疾人公交卡126张,补贴金额达48.86万元。六是及时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于2018年春节前及时发放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080.14万元。七是《芒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昆明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开展编制,已完成规划框架结构,正在开展交通量调查。
(六)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养护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把养护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畴,由政府督查室牵头对乡镇的养护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政府行文通报。二是积极抓好日常养护及小修管理。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分别与11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市交通运输局与地方公路管理段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做到了“层层签订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和“有路必养、养必有责”。2018年,共投入小修保养资金510万元,投入日常养护资金274.89万元,清理路肩40.5万平方米、清理排水沟120千米;清理桥涵225座。填补路面坑塘2500平方米。三是稳步推进养护大中修、雨季水毁恢复重建项目、安全生命防护及危桥改造项目的实施,改善行车安全环境。2018年,计划实施大中修项目4个,计划投资439.77万元,已全部开工,计划12月底全部完工;2017、2018年危桥改造9座381米,计划投资1834万元,其中南细河桥、拉老桥已完工,风平大桥、象滚塘桥、鹿秀桥、放马桥、弄坎桥、轩岗河桥等6座,预计12底主体工程完工,芒波大桥正在开展招标工作,预计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完工;2017年、2018年生命防护工程 19个,建设里程334.928公里,整治隐患里程265.496公里,计划投资2000万元,预计12月底完工;雨季应急养护公路3条,计划投资250万元 。四是做好应急保通准备工作。结合全市农村公路实际,进一步完善《水毁抢险和安全保通应急预案》、《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抢险机械备班制度》等各种制度。认真按照抢险机械、物资储备制度,在乡镇储备挖掘机等物资并组建了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队,同时储备防洪沙袋2万条,彩带5000米。6月份以来,共开展公路抢险、坍方清理178次,派出抢险机械330台/次,清理坍方115600方,填补路面坑塘2万平米,设置彩带12400米,设置临时防护设施510米。
(七)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芒市坚持依靠群众、克服困难,结合建设“四好农村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机制。完善市、乡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形成了市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划中。二是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在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上积极开展源头管控工作,与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签订农村公路占用公路路产路权协议书,确保涉路安全责任明确。针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难治理,损毁快的问题,与使用农村公路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签订农村公路使用修复协议,明确要求对损坏的农村公路进行修复。加强与林业、土地、水利、电力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所的职能作用,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加强路政巡查工作力度,至2018年10月共巡查农村公路5000多公里,发现违法行为200余起,立案查处损坏公路路产案件1起。三是加强路政法律法规宣传。重点针对群众在农村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砂石料等违法行为,在进行现场整治的同时,组织开展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至2018年10月,共发出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四是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材料等。开展清理整治农村公路路域堆放建筑材料专项行动1次,开展清理整治利用农村公路晒粮专项行动1次。
(八)扎实抓好海事监管工作。一是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制度,加强渡口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督促签订了市、乡(镇)、村、渡(船)四级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责任承包书13份,签订率100%,并对四级责任承包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了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二是认真做好春运及春节、汛期期间的水运监管工作。为保证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对有渡船的渡口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对加强春运、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提出了要求;安排好春运及春节、汛期期间的值班,春运及春节期间按时填报《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加强值班制度,与各渡口及船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春运及春节的客、货运及安全渡运情况,春节期间,客运量为0.0615万人,货运量1.596万吨。三是认真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汛期灾害防御中的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高应对汛期洪涝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应急能力。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重点加强对龙江库区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巡查,渡口源头安全管理的督查,严厉打击渡船超载运输,冒险航行的行为。在春运前、春运、汛期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累计组织检查33人次,出动车辆11辆次,检查渡船44艘次,检查渡口6个。四是加强统计工作,重点是按规定做好运输量和燃油消耗量的统计上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燃油补贴的发放。
(九)抓好安全应急工作。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等规定,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 “平安交通”建设、“1+7”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公路运输企业、公路施工企业、水上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二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十)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落实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公路、铁路建设的情况,制定了防治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有效控制在建公路、铁路的施工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二是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在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活动,对环保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把好源头关。在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为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把好第一道关。四是加强督查。及时对在建的农村公路、重大交通项目进行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整改要求。五是进一步加强道路施工现场和渣土运输车辆的扬尘防控工作,要求在运输水泥、土、砂石料、预制块等易飞扬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六是进一步对在建的铁路、高等级公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的洒水湿润,进一步减少扬尘。七是要求在建项目施工方及公路养护公司,严禁将渣土及施工垃圾倾倒入河及河岸,驻地指挥部的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后,集中到垃圾处理点,不允许现场填埋,严禁使用除草剂;八是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
(十一)严抓党风廉政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反腐倡廉一系列部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深入。大力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深入开展 “转走访、挂包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建设项目管理上,认真实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程序,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增强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严禁私自分包工程;健全项目监理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在资金管理上,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接联系,接受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交通运输局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内设7个股(室、局)。其中:副科级1个,股所级6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与上年比较无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6人,比2017年末 43人增加3人,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比率6.98%,其中,在职人数46人,比上年43人增加3人;离休人数0人,比上年一致;退休人数2人,比上年1人增加1人。
①在职公务员人员增减因素分析:当年净增加3人,增加原因:从本市内调入公务员3人(凤平镇政府调入杨其磊、轩岗乡政府调入段生活、遮放镇政府调入许元乐)。
②在职事业人员增减因素分析:2018年末与上年末在职事业人员数量一致。本单位张德龙死亡,减少1人;新增部队退伍安置人员张培根1人。
2018年车改后我单位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小型载客汽车年末数有变动,原因为:2017年误将小型客车的金额录为236,290.00元,少录入180000.00元,2018年更正为正确金额416,290.00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23,616,812.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7,906,000.90元,原因是年底财政拨付资金太晚,无法拨付项目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63,101.98元,占总收入8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5,137.60元,原因是扶贫整合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19,153,710.60元,占总收15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541,138.50元,原因是2018年项目比2017年项目数量减少,资金也相对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125,062,611.1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7,025.48元,占总支出5%,商品和服务支出4,382,750.753元,占总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7,686.41元,占总支出1%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0,014,429.82元,占总支出32%,资本性支出73,780,718.70元,占总支出5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交通运输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4.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8.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艰边补贴增加、调整绩效等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3%;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1%;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交通运输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0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19.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资金拨付太晚,无法拨付项目款。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港口设施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6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18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艰边补贴增加、调整绩效等工资,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
2.医疗卫生支出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3.节能环保支出4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
4.城乡社区支出10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172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7%。主要用于农业,扶贫;
6.交通运输支出688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9%。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4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8.其他支出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8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保险费减少,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97万元,比2017年6.90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路养护安全巡查检查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占88.5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占11.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道路养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安全巡查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449.35元,比2017年381,746.39元增加1,385,702.96元。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9558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348.35万元,固定资产361.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4234.67万元,无形资产5.06万元,其他资产15636.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502.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9.5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5.9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3.30万元;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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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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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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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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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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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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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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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5584.99 |
75348.35 |
361.30 |
69.5 |
8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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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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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34.67 |
5.06 |
156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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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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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86,014,070.00元,其中:货物138,470.00元,工程0元,服务485,875,6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485,996,690.00元,其中:货物121,090.00元,工程0元,服务485,875,6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芒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芒财发〔2016〕214号)、《2017年芒市中央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芒市中央边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开展芒市2018年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总计14个(其中:3个补缺口项目),建设里程29.5公里,计划总投资1296.815万元,截至2019年5月,除1个项目由异地办实施外,其余1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实际完成投资1184.0179万元(其中:争取边境转移支付资金1100万元)。通过以上乡村道路建设与桥梁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公路连接的问题,改善农村公路网,有利于整个芒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项目区域商贸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巩固国防和抗震救灾,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801111
[附件: 芒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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