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5月16日,市委第二、三巡察组向江东乡党委及大水沟村等5个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白云分别向江东乡党委及大水沟村等5个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江东乡党委书记李小虎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市委第二、三巡察组向江东乡党委及大水沟村等5个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州巡察暨县级联系点巡察工作会议、全州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及省委巡视和州委、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白云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市工作要求不到位,统筹推动工作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落实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工作不力,意识形态及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履行“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责任抓得不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团建工作有差距等。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白云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真正把学习成果运用到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二是压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建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意识,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乡村协同联动监督机制。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建水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四是抓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突出重点问题整改,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做好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后半篇文章”。
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第三监督审查室主任张磊对巡察整改提出意见,一是市纪委监督审查室会在反馈结束后将与组织部门和巡察组一道,共同承担起巡察方案、巡察报告的审核把关责任。二是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根据每轮巡察移交的问题清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严肃政治纪律规矩,督导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及时组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卫东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江东乡党委要把抓实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党委要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李小虎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要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各挂村领导对村巡察整改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领村党总支抓实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注重统筹协调,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在整改工作中,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芒市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芒市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司其职,做到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江东乡党委书记李小虎表示,巡察组对我乡的反馈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李小虎强调,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项项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通过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切实形成清正清廉的良好局面。二是用好巡察成果,保障整改落地见效。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巡察组各项要求,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卫东,市委第二、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第三监督审查室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有关股(室)负责人,江东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大水沟村等5个被巡查村党组织书记出席会议;乡直站办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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