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

江东乡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

浏览量:1057    作者: 日期:2023/3/3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随着气温不断升高,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从而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做好食物中毒防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护、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特发此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

1.严防野生菌中毒。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特征相似,较难鉴别,极易导致误食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和有毒的野生菌。没有吃过的一定不要吃,不认识的一定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一定不要吃。

2.错误的烹饪方式也是导致野生菌中毒的主要原因,可食用野生菌烹饪不熟、凉拌食用、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等都会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3.严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农村集体聚餐、家庭宴请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四季豆、发芽土豆等(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食材,加工场所设施、食材、人员要符合要求,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不得提供隔夜菜、不得家庭自酿酒、不提供生食(如撒撇、撒达鲁)、不提供检验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不提供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4.严禁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鱼类和已腐烂、变质的畜禽肉及鱼类,谨防畜禽肉及鱼类食物中毒。

5.若需制作凉拌菜时,将根据家庭聚餐人员数量现做现食,当餐用完。若制作腌菜等腌制品时,用专用的工具和容器,坚决不购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难以识别的野菜。不食用发芽的和发绿马铃薯等制作菜肴。

6.不要购买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购买“三无产品”食品和发霉、变质食品。严禁家庭自酿白酒对外出售。

7.严防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加工烹饪稍有不当便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不能用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生命健康去冒险;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潜藏着中毒风险。

8.食用食物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严禁采用民间不科学的土方法自行解毒,极有可能加重病情。可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导泻等处理,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发现食物中毒后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此件公开发布)

 

 

江东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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