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芒市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浏览量:10263 作者: 日期:2021/12/9
一、甘蔗生产目标任务。2021/2022 年度全市下达新种甘蔗任务6万亩(水田2万亩,旱地4万亩),甘蔗总面积 21.4万亩(含其他)。种植统计时间统一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榨季生产目标任务。2021/2022年度全市入榨甘量目标任务100万吨,食糖产量12.5万吨,农业总量产106万吨。榨季结束时间统一为2022年4月30日前,各制糖企业以此确定开榨时间,并结合各单元糖厂原料生产情况适当提前开榨。
三、甘蔗收购价格。确定2021/2022榨季全州甘蔗收购价格为:一类品种每吨450元,二类品种每吨420元,三类品种每吨400元,品种类别按由蔗区制糖企业合理确定,公告满三年的禁种淘汰品种收购价格由企业自行确定;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淘汰品种和境外甘蔗不实行联动),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如达到糖蔗联动二次结算,二次结算蔗款于2022年10月31日前兑付蔗农,严禁拖延支付或打白条行为。
四、支持政策。市政府和企业制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种苗、机耕、新植甘蔗、地膜农药等补助政策,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下达,确保国家政策不打折扣,切实保障蔗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