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芒市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芒市干部作风“整治年”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江东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集中整治全乡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芒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开展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汲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以及为基层减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乡上下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精气神,实现全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乡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干部。重点是乡党政领导干部、乡直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领导干部、各村民小组干部。
三、整治重点
针对全乡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推、拖、浮”等作风问题,结合当前乡党委政府推进的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整治重点。
(一)紧紧围绕推进《芒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围绕“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经济发展翻一番,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抓改革扩开放、抓产业发展强工业、抓项目增投资、抓项目落地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推动实现重点产业的支撑力更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大,乡村面貌更美,营商环境更优,干事创业氛围更浓。
(二)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围绕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社会面疫情管控、组织宣传发动群众、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联防联控等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整治,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补短板、强弱项,堵塞漏洞,共同构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铜墙铁壁。
(三)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围绕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问题整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四)紧紧围绕汲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围绕在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中没有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没有围绕“八个查一查”,认真查找差距、查摆问题,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进一步坚定各级领导干部与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彻底肃清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以案促改、正本清源、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
(五)紧紧围绕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围绕全面深入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控制发文、开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盯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拓展精文减会成效,切实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减少对基层干扰,让基层干部群众“有感”。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由乡党政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各村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乡纪委监察室、村监委、小组监督员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时间从3月份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
1.宣传动员。乡党委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乡直各站办所、各村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乡党政办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各村通过微信群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乡党政办;配合单位:乡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完成)
2.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七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入学习作风纪律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着力解决影响工作作风的各类思想根源问题,提高对各项党规党纪以及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制度文件的把握运用水平,为开展集中整治打牢思想基础,做足精神准备;坚持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州警示教育基地,切实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牵头单位:乡党政办;配合单位:乡纪委监察室、乡党建办;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二)查摆整改
1.对照自查。各部门要对表对标,重点对照“5个清单”,即芒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的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梳理的全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梳理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的汲取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基层减负机制办公室梳理的在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自身在推进《芒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汲取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以及基层减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对象分别梳理部门和个人问题清单,报乡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牵头单位:乡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完成)
2.整改落实。乡直各站办所、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领导责任、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乡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监督检查
1.开展重点督查。整合各方力量组成督查组,深入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开展随机督查,了解掌握项目推进、资金监管等情况,点对点、面对面纠治作风突出问题。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跟踪了解群众对整改落实的满意度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基层。(牵头单位:乡纪委监察室;配合单位:乡党政办;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2.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各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定期不定期分析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分门别类梳理汇总,按性质、程序、干管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牵头单位:乡纪委监察室;配合单位:乡党政办、乡党建办;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3.加强媒体监督。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曝光危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对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要设置公布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牵头单位:乡党政办;配合单位:乡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四)考核运用
1.开展社会评议。组织相关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对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市、乡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服务环境、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方式开展社会评议;社会评议结果作为作风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乡纪委监察室;配合单位:乡党建办、乡党政办;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2.开展工作考核。实行干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在干部综合调研、选拔任用、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强化对整治重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度民主生活以及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督检考”中,加强对干部作风整治情况的效果评估,并综合运用社会评议结果,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评定考核等次。(牵头单位:乡党建办;配合单位:乡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结果运用。加强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发现和查实的存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治工作组织推动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及时进行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的站办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站办所、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作风建设基本合格、不合格部门,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分配等重要依据。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对作风过硬、勇于担当的站办所、个人,及时进行褒奖、鼓励肯定,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并对其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对作风涣散、反馈整改问题整改不力的,乡纪委监察室、乡党建办和党组织视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组织调整,以上率下,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牵头单位:乡党建办;配合单位:乡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乡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乡纪委书记、乡监察室主任牵头负责,乡党政办、党建办等有关部门参与。乡纪委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乡直各站办所、各村要迅速建立相应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及时作出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是乡党委的重要安排部署,乡直各站办所、各村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乡党政领导班子、各村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周密谋划,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检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乡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主责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追责问责。乡纪委要积极主动协助和督促乡党委全面负责好全乡的集中整治工作,村监委要积极主动协助和督促村党总支全面负责好各村的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全领域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四)加强协调配合。乡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乡党委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高效有序、督促协调乡直各站办所、各村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对具体牵头的工作,加强研究,落实责任,细化方案,确保每项工作可操作、可考核。乡直各站办所、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成果、见成效。
中共江东乡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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