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培氟沙星、甲氧苄啶、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甲硝唑、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毒死蜱、氧乐果、噻虫胺、吡虫啉、啶虫脒、地西泮、孔雀石绿、多菌灵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62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2月7日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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