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一是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疫情期间按照“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全面推行“网上办”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业务。上半年,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1086户。二是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上半年,通过线上一窗通办理企业设立登记611户,通过线下窗口办理企业设立登记66户,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做好总部经济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对招商引资企业积极实行提前介入,全方位提供咨询和跟踪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快速落地。截至6月30日,我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4973户,注册资本(金)256.54亿元;全市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923户,新增注册资本3亿元。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制定芒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3项、芒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24项。五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实现与政府部门数据互联共享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归集涉企信息434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4077条、行政处罚信息120条、抽查检查信息152条。六是全面提升年报工作保障力度,把年报公示工作与地方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截至6月20日,全市企业年报率96.4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5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5.04%、个体工商户网上年报率4.5%。七是完善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在全市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专项清理工作,截至6月30日,吊销69户企业、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508个体工商户的吊销听证公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失信主体信息,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市共有10042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强化食药安全底线,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
1、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和“净餐馆”专项行动,一是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工作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链食品经营者排查,组织冷链食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冷链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细化网格片区监管人员的监管对象,将全市12个片区内的餐饮经营户明确到每个网格化片区监管人员,实行包保责任制,并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具有良好基础的餐饮服务单位立即规范达标,对存在差距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对基础相较薄弱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进行全面提升改造达标。截至6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73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场所3041个次,食品经营户2300余户次,发出监督意见书2000余份,要求以上食品经营户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全力做好预防野生菌中毒安全宣传。共计发放“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知识”“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市场、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粘贴宣传画1000余份,宣传鉴别野生毒菌知识和正确烹制食用野生菌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辨别毒菌的能力以及对食用野生菌中毒的警惕性。
2、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以市场热销品种、质量不稳定品种、历年来抽验不合格率较高品种的药品、医疗器械为抽验重点开展抽验工作,共开展药品抽验24个批次、医疗器械省抽16个批次、化妆品国抽6个批次;强化疫苗、中药材、基本药物、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推动药械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新冠疫苗流通环节专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远程审方专项检查、药品网络专项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整治行动,着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截至6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共212户次、检查药品94个种类175个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件。
(三)努力发挥职能优势,打好重点监管工作攻坚战。
一是盯紧盯牢特种安全设备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积极开展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站、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和汛期安全专项治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落实,督促特种设备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签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30余份。截至6月30日,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人员伤亡事件。二是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联合州检测中心深入全市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发放企业问卷调查9份,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销售,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大“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认真开展民生计量工作,对眼镜制配场所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10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医院3家,眼镜经营户22户;切实做好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草了《芒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常务会常委会审议。三是严格行业价格管控,全力维护行业价格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监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停车场、景区景点、新建商品房销售等行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时是否存在标示商品信息不实、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价格标识、虚假优惠折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谎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价格欺诈行为。截至6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047人次,检查口罩经营户2628户次,药品经营户1803户次,消毒杀菌用品经营户1559户次。通过价格监测、监控和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口罩及消毒用品均按要求备案销售,米、肉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截至6月30日,共受理价格投诉183件,对不明码标价经营户共立案五件。
(四)持续严格执法高压态势,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以打击违法经济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对市场经营行为实施全面监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查办各类违法经济案件12件,结案3件,未结案6件,走私(无主)案3件。二是强化消费维权申、投诉转案机制,强化12315机构与执法机构的工作联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截至6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一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377件,其中投诉291件,举报86件,不予受理/立案230件,已调解成功146件,正在调解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165万元。3月10日,我局就合约、广告等违法问题召开会议,对中国移动芒市分公司、中国联通芒市分公司和中国电信芒市分公司共三家网络通信运营商进行行政指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在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食品、玩具等共计291袋/件,货值2.3万元。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认真配合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排查,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市霸”“行霸”黑恶势力、市场治安乱象线索进行排查。办理完结了检察院发送的2份询函。
(五)全力抓实做细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新冠病毒疫苗全过程追溯规定,强化疫苗在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温度控制,严防疫苗失温或脱链,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共检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15家次,未发现影响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情况。二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涉疫药品供应和购买“一退两抗”实名制购药扫码登记监管,芒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并使用了“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平台”微信小程序,截至6月30日,实名制购买发热咳嗽、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一退两抗”)扫码登记累计37188次(目前疫情防控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三是持续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工作机制,加大对农贸市场、冷库、超市等重点场所全覆盖检查,配合卫健部门对“人、物、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切实做好预防监测工作,排除潜在风险隐患。加强对集中监管仓区的监管,重点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区域的监管防控工作,严格做好人物同防,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截至6月30日,芒市共有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1个,冷库(含食品加工企业自建冷库、大型超市自建冷库)19个。检查重点经营户751户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自建(备)冷库33个次、大型超市自建(备)冷库26个次、检查肉制品交易市场152个次。四是持续强化价格监管。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商场、超市、药店、集贸市场的价格监测、监控和规范监督管理工作,截至6月30日,共检查口罩经营户3047户次,药品经营户2628户次,消毒杀菌用品户数1803户次。暂未发现农贸市场、药店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操纵价格的行为。五是持续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在每个农贸市场均安排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值守,要求市场管理人员设置测体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关口,将出入市场人员分流在两个行道,以加强对进入市场人员的管控。与市场开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告知书》12份和《承诺书》12份;与勐焕街道团结社区芒喊居民小组、勐焕街道西南里社区南里二组、芒市镇芒核村委会丙村民小组各签订疫情防控告知书1份。为扎实做好瑞丽“3·29”疫情处置“后半篇文章”,常态化抓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监管,推行“德宏抗疫情”一码通行信息化建设,我局积极协调电信部门,率先全省在芒市宏利农贸市场实行安装“德宏抗疫情”一码通行闸门和车道闸门,即在农贸市场大门口安装“测温人脸组件+人员通道+扫码设备+身份证识别模块”,规避和针对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进入市场,通过人脸或者扫码设备或者身份证传输到大数据平台核验,大数据平台将远程核验的结果反馈到设备从而控制开关门。切实做到有效管控,确保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扎实有效。落实市场开办方是市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督导市场开办方保持农贸市场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堆积现象。完善市场清洁制度,按要求配置6-10名清扫人员,垃圾定期进行清理,市场每周进行2-3次清洗,每个市场至少配置8-12个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必须当天清运干净。截至6月30日,共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垃圾清运、清洁消毒市场数2802个次。六是严格组织做好农贸市场经营户核酸检测。按照市疫情指挥部工作要求,与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进行协调,进一步要求农贸市场内经营户全员核酸检测,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每周一、周二到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城区12家农贸市场经营者2820人,2021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共督促市场从业人员做核酸检测8006人次,检测结果阴性。七是全力以赴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双推进、两不误”。持续开展“净餐馆”网格化监管,一手抓环境卫生整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一手抓执法监管,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截至6月30日,全市餐馆达标1033户,其中:中型餐馆以上851户、小型餐馆达标126户、单位食堂达标56户。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餐饮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按时完成“净餐馆”整改要求落实见效,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24组巡查检查组对芒市城区的24个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共下发落实防控要求不力和未达到“净餐馆”要求《监督意见书》2000余份;在抓好日常巡查、严管严控的基础上,对一些未按时完成《监督意见书》整改要求的经营户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监管工作任务繁重,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基层人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不堪重负;干部队伍无法注入“新鲜血液”,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范围点多面广,难以做到全面监管;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法规较多,部分配套法律法规滞后,没有及时更新,不能满足实际监管需求,法律法规运用及操作存在实际困难;一些干部职工思想僵化、因循守旧,不敢创新、不愿作为、不敢担当的现象仍较明显。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积极主动服务招商落地企业,为企业全方位提供咨询和跟踪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快速落地,切实做好服商、帮商、稳商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守“三个安全”底线。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执法装备、监测抽检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构建全覆盖、可追溯的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继续从源头上加大对食品批发、食品配送、现场核查等环节的监管力度。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要严格落实疫苗监管事权,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风险防控,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力度,强化特殊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各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设备使用信息的精准率,加强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信息互动。加强对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体制的监督力度。完善健全特种设备风险预警机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三)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深挖案件来源,认真摸排线索。强化执法办案,实现大要案件数量上的提升和办案领域的突破,树立市场监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四)按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部署,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食品防控要求,持续开展好物品及外包装、工作环境、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指导冷链食品企业加强转运、交易、加工等重点环节的防控,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定期开展农贸市场、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巡查监管,督促各个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扫码、量体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督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三个严禁”要求,确保疫情防控监管落实落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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