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云南沱茶(普洱沱茶(熟茶))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浏览量:7970    作者: 日期:2020/11/25

现将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省抽任务中,抽检不合格1个样品云南沱茶(普洱沱茶(熟茶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不合格产品基本信息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2053322140062

样品名称

云南沱茶(普洱沱茶(熟茶))

生产日期

2017-12-08

型号规格

20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梁河县贵龙茶厂

被抽样单位

芒市志颖茶叶经营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铅(以Pb计)

检验机构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08-17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核查处置情况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2 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购进数量:(10袋),货值(110);已销售数量:(0),库存(未销售)数量:(0)。
(2)封存库存数量:(0)。
(3)(配合)召回数量:(0)。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不明原因。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当事人符合不予处罚的情节。

整改复查

(1)已责令经营户整改,经营户于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10月29日)。
经营户采取的整改措施是:(1、对该商品下架封存,并联系生产厂家召回同批次的产品;2、加强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做到有据可查,票据与商品相匹配,同时也加强进货台账记录登记,出货台账记录登记;3、强化管理,落实商品查验制度,及时清理临期、过期、破损等的食品,决不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0年11月04日)。

 公示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于11月13日由我局公布。网址为:http://www.dhms.gov.cn/jdj/Web/index.aspx

2.核查处置情况于11月13日由我局公布。网址为:http://www.dhms.gov.cn/jdj/Web/index.aspx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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