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城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市推进爱国卫生“八个专项行动” 精神,根据《芒市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 2020 年11月19日起,对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挂红牌并暂停经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餐饮服务单位,是指芒市城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店、饭店、小吃店、烧烤店、烧烤摊点、快餐、早点店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经营场所。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
三、未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前自行整改完毕,拒不整改的,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店内挂红牌警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进行查封,停业整改,并立案调查处理。对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有疑问均可咨询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92-2103683。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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