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有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756.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用为6.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46.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6.68万元。注:由于我单位为2016年机构改革合并新单位,故无上年对比数。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2.96万元。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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