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勐戛镇勐戛村等9个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7日。
电话:0692-2133187 传 真:0692-2914559 通信地址:芒市大街105号 邮 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勐戛镇勐戛村等9个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村农贸市场旁 |
建设单位 |
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芒市十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计划在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村农贸市场旁,建设“勐戛镇勐戛村等9个村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7108.3平方米,新建一栋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272平方米,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5.55米。含值班室、办公室、腌制车间、清洗切配区、包装车间、冷库等配套辅助设施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等。用于生产腌菜,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腌菜500吨。 项目总投资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万元,占总投资的11.216%。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扬尘、噪声、固废、施工废水等;运营期存在的环境影响因素为污水处理站臭味、发酵异味、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水、生产废水、噪声、生产固废(枯叶、烂叶、不合格原料)、实验室固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场内土石方开挖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堆放和清理等的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2)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裸露施工面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 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4)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加盖篷布),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撒落的砂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6)渣土及时回填并夯实,暂存堆场尽量远离周边较近的居民点,超过2天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等方式防尘。 (7)针对施工运输车辆携带的泥土,应在车辆出施工场地前清理干净,可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清洗车轮泥土。 (8)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9)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10)选择优质高效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率,并对各种燃油设备和车辆定期维护,保证其良好运行,减少废气的产生量。 (11)除以上外,施工场地必须严格落实《芒市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相关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并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予以扬尘防治费用保障。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洁废水等。项目建筑施工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SS浓度较高。项目区设临时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絮凝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车辆冲洗用水及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主要含有少量的泥沙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综上,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午休、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 (2)考虑到项目区距离敏感目标较近,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12:00-14:00时)和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并在靠近周边企业的一侧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施工时设置2.0米围挡隔护。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需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3)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5)项目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单位,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及工作单位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及单位协商解决。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7)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靠近周边企业的一侧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项目区场地较为平坦,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可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及车辆清洗池产生的少量的沉渣,以泥土为主,及时清掏,随着土石方一起回填场地,不外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 6、其他保护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弃渣等建筑垃圾撒漏,以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2)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3)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运营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1、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系统的恶臭 由于项目场地的限制,整个地块的建造有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恶臭物质以H2S、NH3和含硫基团为主。 污水处理站可能产生异味的池体分别设置空气管进行曝气和好氧消化,从而尽可能减少异味产生,以减少曝气和污泥散发臭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为防止废气从污水处理站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影响,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并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采用绿化带与围墙其他部分及周边的居民区隔离,防止恶臭污染影响外环境。 (2)机动车尾气 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CO、THC、NOx等,为无组织排放,加强项目区内及进场道路的清扫工作和洒水抑尘工作。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和绿化吸附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发酵异味:青菜在腌制过程中会产生发酵异味,腌制过程加盖,对腌制车间内合理布置轴流排气扇(建议每 50㎡设置 1 台,风量不低于 1000m3/h)及自然通风口(设于车间侧墙或顶部,总面积不小于车间地面面积的 1/20),形成机械排风与自然补风的空气循环系统。其作用为:通过强制换气降低车间内异味积聚浓度,减少异味通过门窗缝隙向厂界无组织扩散的量;排气扇出风口需朝向厂区非敏感区域(远离西侧居民区一侧)。 同时设置厂界绿化带(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增加与敏感点(西侧居民区)的防护距离(建议不小于50米),通过大气扩散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排放限值后,排入项目区西侧污水管网,进入勐戛镇污水管网,排入勐稳河,汇入果朗河,最终汇入芒市大河。 实验室废水:含有危险废物类废水单独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排入项目区西侧污水管网,进入勐戛镇污水管网,排入勐稳河,汇入果朗河,最终汇入芒市大河。 雨水: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环评要求厂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对项目区域内雨水进行导流、截排,外排进入项目区外的沟渠。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项目区西侧污水管网,进入勐戛镇污水管网,排入勐稳河,汇入果朗河,最终汇入芒市大河。三防措施:本项目设置堆料场在生产车间内,并对地面进行硬化。雨季禁止露天堆放物料,在道路场地周围设置雨水沟渠以避免雨季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生产车间设置半封闭结构,地面硬化,周边合理设置雨水沟渠以避免雨季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可满足“三防”要求,周边合理设置雨水沟渠以避免雨季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小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环评要求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通过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 (2)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安装在远离西侧厂界敏感目标一侧; (3)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 (4)风机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 (5)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半封闭隔声车间,在设备基础加装减震装置,降低设备振动引起的噪声; (6)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在严格采取上述对策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般固废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同时,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2)本环评建议企业将生产固废(主要为烂叶、枯叶、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等)暂存垃圾桶,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3)废包装材料 主要包括废包装纸、废包装箱等,暂存在固废暂存间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利用的暂存垃圾桶,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4)生活垃圾设置2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5)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居民清掏,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6)实验室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综上,只要企业强化管理,做好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和清运工作,并采取恰当的安全处置方法,经处置后固体废物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涂料,渗透系数≤1.0×10-10cm/s;车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1.0×10-7cm/s,厂区道路、生产车间等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在采取上述防渗、防腐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6、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