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芒市孔雀湖国家级度假区楠木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第040400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经现场调研,南木黑河为孔雀湖的主要补水河流,南木黑河发源于芒市镇田头村,流经田头村、勐目村、芒国村、偏窝村、芒杏村、仙仁洞村、芒晃村7个自然村后进入孔雀湖,目前仅偏窝村和芒晃村建设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其余5个村暂未建设,村中生产生活污水排入沟渠进入南秀河或南木黑河,特别是芒杏村的烧烤业等特色餐饮服务成为热门打卡地后,人流量大增,污水产生量增加,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问题日益凸显,加强孔雀湖上游村寨污水管控工作迫在眉睫。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由于这些村寨缺乏完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部分经营业主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楠木河,最终流入孔雀湖,对水体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基本属实。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18年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开始谋划南木黑河上游村寨的污水治理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19年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54万元,用于实施芒市大河出境河上游汇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芒晃村、仙仁洞村、芒杏村、芒国村、勐目村、田头村等2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等,实施主体为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由于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等原因,工程多次停工,至今仍未完工,目前南木黑河上游村寨中仅芒晃村完成了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同时我局和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专项资金拨款事宜,争取早日进场恢复施工。
(二)关于“加强环保监管与执法力度”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自2022年起,我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月对南木黑河进行水质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南木黑河上游(监测点位于州鱼种站下约100米)水质保持优良;同时密切关注孔雀湖水质变化,多年来,孔雀湖水质持续保持在地表水Ⅲ类以上;二是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规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南木黑河流域的巡查,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对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依法查处。
(三)关于“推广环保意识与绿色经营”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关注芒杏村等烧烤业和特色餐饮服务村寨的宣传工作,提高村民和经营业主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经营理念;二是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芒市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督促其适时开展培训或走访,逐步推广使用环保型厨具和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四)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着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孔雀湖的水质情况也决定着孔雀湖国家级度假区的良性发展,我局将继续高度关注孔雀湖的水质变化,安排专人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确保水质持续保持稳定,为孔雀湖的生态旅游发展保障护航;二是建议市文旅局深入村寨,现场帮扶指导、挖掘村寨生态农业、文化体验等旅游产业,促农民增收,同时减轻生产生活对水环境的压力。
(五)关于“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南木黑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是芒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之一,我局将继续持续督促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芒市大河出境河上游汇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主体责任,共同破解存在问题,力争早日复工复产,早日发挥环境效益。
感谢您对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今后我局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研究及指导,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生态环境工作,给予我局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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