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5批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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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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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53310020230814001 |
瑞丽市卯相社区风平巷居民投诉,附近西昌火盆烧烤老火锅店油烟、夜间噪声(喝酒划拳、抽油烟机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搬迁,但未搬迁。该店旁边京城串吧,正在装修,居民怕营业后会加重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
瑞丽市 |
噪声、油烟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噪音问题主要是营业期间顾客的喧哗声、夜间员工用猛火灶炒菜声音较大以及拉关卷帘门的偶发性噪音;油烟问题主要是油烟净化器清洗频率不够,净化效果变差。西昌火盆烧烤店旁姐岗路京城串吧,正在装修。投诉人反映“西昌火盆烧烤存在噪音、油烟污染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在烧烤店内增加了隔音墙、隔音玻璃,减少了室内人为噪声、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该店在靠近居民区的卷帘门上增加了滑条,减小了卷帘门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三是该店深夜不使用大灶炒菜,确需炒菜的,使用电磁炉;四是制作了“夜间禁止喧哗”等标识牌并粘贴店内;五是该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并正常使用,减少了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六是对京城串吧店业主签订《瑞丽市公安局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告知书》。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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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53310020230814002 |
芒市市民建议向丽江古城学习,加强芒市城区车辆管理,不是所有车辆都可以进城,治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污染。 |
芒市 |
大气、扬尘 |
一是关于“车辆入城”问题,芒市于2020年3月5日发布《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限制入城车辆类型和限制车辆通行范围的通告》,将市区划分为城区和中心城区两个范围分别实施交通管控,同时调整限制入城车辆类型和限制车辆通行范围。二是关于“治理汽车尾气”问题,芒市相关部门于2023年6月15日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闭环管理试运行的通告》,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机动车维护修理、推进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等提供了强有力的管控措施及依据。三是关于“道路扬尘污染”问题,芒市高度重视渣土运输治理工作,已加强蹲点查处力度及宣传教育工作。 |
不属实 |
芒市已针对市民关切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城区进出车辆管理以及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已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同时加强了日常工作的落实。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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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53310020230814003 |
瑞丽市站前小镇免烧砖厂、农场管委会卡南办事处对面免烧砖厂噪声、粉尘污染,影响附近居住生活。请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选址是否合理。 |
瑞丽市 |
噪声、大气 |
经调查核实,瑞丽市站前小镇免烧砖厂实为瑞丽市万昌建筑有限公司建设,瑞丽市农场管委会卡南办事处对面免烧砖厂实为瑞丽市娄畹建材有限公司建设,两个项目用地均不属于工业用地,均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属于“散乱污”企业。投诉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经对照瑞丽市“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标准,两家砖厂属于“关停取缔类”,要求瑞丽市万昌建筑有限公司免烧砖厂于2023年8月18日前自行拆除免烧砖主要生产设备,逐步完成剩余生产原料、成品砖的清运;要求瑞丽市娄畹建材有限公司免烧砖厂于2023年8月18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生产设备,逐步完成剩余生产原料、成品砖的清运,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目前,正在拆除当中。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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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53310020230814004 |
瑞丽市彩云城内餐饮店(含移动餐车)、服装店等高音喇叭宣传噪声、音乐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休息。已反映多次,未得到有效解决。 |
瑞丽市 |
噪声 |
经核查,彩云城内有3家商户使用喇叭招揽顾客,分别为“东北小吃”“北方面馆”“成都串串香”,彩云城外临街铺面1家使用喇叭招揽顾客,为“DUSTO大東”服装店,还有行驶的车辆(电动车、摩托车)、行人、商户等产生的声音。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瑞丽市公安局按照《瑞丽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与彩云城物业签订《瑞丽市公安局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告知书》59份,压实彩云城物业责任,要求物业通知并监督好所有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宣传、播放音乐等方式招揽顾客造成噪音扰民情况,发现使用高音喇叭宣传、播放音乐等情况,立即劝阻;二是彩云城物业对所有商户进行了规定,要求每日23时后,禁止出现使用高音喇叭、放音乐宣传等方式产生噪声,一旦发现立即没收相关器材。经复查,每日23时后使用喇叭招揽顾客的商户均停止使用喇叭。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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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53310020230814005 |
梁河县芒东镇户拉村杨柳河社附近有人随意倾倒硅灰,污染水质,水呈灰白色,导致稻田的稻谷和鱼死亡,鱼死亡数大约50-60斤。 |
梁河县 |
水 |
经过调查核实,2022年6月,有2辆拉运微硅粉的货车途经梁河县芒东镇户拉村杨柳河时,因其中1辆车爆胎,向周边群众蚌某某兄弟2人询问是否有合适的地方堆放硅微粉,蚌某某告知芒东镇第二小学旁林地有附近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让司机将2车硅微粉运至此处倾倒用于覆盖生活垃圾,微硅粉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游农田。经现场勘察,下游农田水呈灰白色,但未见稻谷和鱼死亡的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梁河县公安机关介入开展了溯源调查,现已无法查证司机身份和微硅粉的来源。针对污染问题,梁河县要求蚌某某兄弟2人及时对农田边的沟渠进行清理,清除淤积在沟渠中的微硅粉,对堆存的微硅粉进行清理处置,并由芒东镇人民政府对现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处置。2023年8月19日,已全部清理完成。 |
已办结 |
无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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