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改善和提升芒市环境质量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建设、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执法等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芒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2017年1-6月,芒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03%,较上年同期上升6.02个百分点;勐板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芒究水库、芒市大河木康断面、瑞丽江嘎中大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达标率16.67%,与上年同期持平。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认真落实“放管服”政策。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二是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严把环评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告知不予受理,建议业主进行另行选址;对于“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一律实行先处罚再办理完善手续。三是主动服务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建设。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提前介入、超前研究、主动协调、延伸服务,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速度。上半年,我局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176个,其中登记备案项目153个,审批项目23个(报告表18份、报告书5份),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8个。对职业学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迁建项目等15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环评选址意见。
(二)加强目标责任落实,分解2017年生态环境提升和保护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根据《芒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15〕55号)、《芒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16〕144号)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芒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芒市2017年生态环境提升和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芒办发(2017)59号),从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三个大的方面15项具体措施,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三)加强污染减排前期工作,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于2017年度的污染减排任务尚未下达,我局扎实推进减排日常工作,一是认真总结2016年度减排工作,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我市2016年度减排工作已顺利通过环保部审定,2016年2月通过州人民政府的考核,目前考核结果尚未反馈;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严格筛选2017年度省级减排重点项目;三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月报调度制度,共上报报表6份,随时掌握污水处理厂减排情况和运行情况;四是认真开展“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指导、督促“国控”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审核监测数据和年度报告,并在企业网站和云南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公开信息,同时根据要求在我局网站公开我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情况,接受公众监督,2017年上半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布率100%;五是核定德宏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江.水岸星城二期、芒市国发木材加工厂等10个项目COD、NH3-N、SO2和NOx年排放量分别为31.01吨、2.08吨、3.17吨和2.77吨。
(四)推进水、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配合市农业局制定印发《2017年芒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委托芒市镇、风平镇、轩岗乡、三台山乡、遮放镇5个重点乡镇开展秸秆禁烧行政处罚工作,抓好秸秆禁烧巡查及同纪委的督察工作。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结合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分别按照职责开展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加强油气回收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2个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减少。以治理芒市大河流域污染为重点,对芒市大河流域水质进行监测,对风平断面超标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提出水体达标措施,并委托昆明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芒市大河出境河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木康至风平段)规划》,为下一步水污染整治奠定基础。加快加油站储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有12个加油站49个地下油罐已完成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五)加快示范创建,抓好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芒市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已被纳入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州政府重点任务之一。目前,芒市省级生态市创建技术指标资料已收集完毕,正在进行审核校对,宣传图册正在修改整理,影像资料正在编辑,技术报告已经编制完成,计划于6月底以前提交州环保局进行技术审查。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项目建设。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市项目建设15座垃圾热解站,总处理规模为45吨/天,配套购置23辆垃圾车(环保12辆,住建11辆)3450个垃圾桶(环保1900只,住建1550只),目前已完成14座垃圾热解站建设,仅剩江东乡花拉厂村垃圾热解站未开工建设。第二批项目将建设10座垃圾热解处理站,总规模29吨/天,配置垃圾桶4705只和20辆垃圾收集清运车,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三是开展勐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芒市向浦发银行申请浦发基金贷款1.8亿元实施勐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目前,由芒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正在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和图件的测绘工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征求意见,正在重新完善治理实施方案。
(六)加强环境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深入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完善企业“一厂一档”。建立了“无空隙、全覆盖、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做到网格直接责任人“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2017年上半年,我局将工业园区内及国家、省、州重点企业共计186家的环保档案进行收集归档,逐步扩大到一般企业。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制定实施《芒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推广实行双随机执法工作,160家企业纳入随机抽查监管名单,严格按照环境监察计划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上半年,共到150余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监察,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2份,立案处罚7家,罚款36.82万元,及时有效纠正了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办理环境信访纠纷。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投诉热线管理和纠纷信访办理工作,上半年,办理各类环境投诉纠纷信访89件,其中州局转办件和网上信访件20件,12369投诉热线、值班电话及来访件69件。四是着力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管理。重点对辖区内糖厂、水泥厂 、硅厂、医院、橡胶厂等21家重点废水、废气行业安装的29套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和26套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监管,每天对在线监测数据及污染源视频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有效杜绝企业偷排行为。五是继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连续15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保障高考迎考环境。高考期间,我局联合公安、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住建、教育等6部门组成环保专项行动小组,对市内各建筑施工队、餐饮、娱乐场所、铁件加工、铝合金加工点、个体工商户发放《关于加强2017年芒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开展“绿色护考”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考场各类噪声源57家,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宁静的学习环境和应考环境。
(七)强化环保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一是在德宏广播电视台“先听为快”栏目开始环境保护专栏。重点宣传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法律法规、环境科普方面的知识,对环境保护知识进行普及推广。二是创建“生态芒市”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环境保护方面的咨询及重点工作情况,提升大家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 。三是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第46个“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市与德宏州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开展“芒市大河环境保护行动”,由德宏州、芒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有关部门100余人参加,共同聚集在芒市大河河岸,带动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污染问题,强化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四是组织小学生参观环境教育基地。组织芒市一小近400名师生参观了芒市镇芒杏村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及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2个环境教育基地,向小学生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八)以督促改,圆满完成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在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督察期间,芒市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迎检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6个工作组,提前做好迎接督察、整改问题的准备。督察期间,芒市共收到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举报件8件,交办的8件举报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共责令改正违法行为93家,限期整改违法行为64家,扣押物品23件,罚款5000元,追缴排污费5280元。
(九)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抓好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机制,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德宏州治理慵懒散慢六条规定,加强考勤制度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接待、控制会议、精简文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岗位风险防控工作,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取消6项其他行政职权。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推进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对环境信息的公开,通过内外监督,规范环保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虽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级各部门履行环保责任不到位。部分单位和部门还持观望态度,没有充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存在危难情绪,没有主动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长期以来的突出环境问题积累,导致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难度较大。一方面,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与秸秆污染、机动车污染、饮食业油烟、工地道路扬尘等方面密切相关,虽然制定下发了相应的文件,但落实力度不足,大气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另一方面,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不达标,需要在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清淤、水面漂浮物治理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污染才能得到进一步的防控,而目前资金项目都比较缺乏,实施难度较大。
三是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仍未完成整改,环境风险较大。目前,芒市食品工业园区已有多家企业投入生产,但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直未建成运营,一方面工业园区企业排放的污水对芒市大河造成严重污染,另一方面也面临国家、省对工业园区企业停产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工业园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
四是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滞后。芒市城乡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较为滞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压力较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和项目投入力度。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方案。重点对芒市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目标责任进行梳理分析,全面、客观地制定2017年芒市生态环境提升和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继续推进生态创建。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我局将全力以赴加快完善相关资料,争取顺利通过州、省的考核评估。
三是继续做好审批服务。目前正值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深化改革期,我局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审批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的环评关。同时,进一步优化环保服务,主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积极提供技术、政策信息等支持。及时了解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提前介入,全程跟进,及时指导、协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第一批、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快推进项目运营,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五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实现多方位执法监督,继续开展高强度、大力度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六是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针对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省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工作、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芒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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