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占地面积、投资规模等基本情况)。
(2)周围居民签字(按手印)同意,村民小组、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签署意见的有关证明文件。
(3)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及文件。
(4)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5)项目及周围环境照片(用相机或者手机拍照四周环境、楼上、店内布置、排水口、化粪池等,只要电子版的照片存档,不用洗出来)。
(6)承诺书(包括报件材料真实可靠性、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等)。
(7)工商预核准名称告知单或者营业执照。
(8)环评文件准备齐全后,环保部门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备注:为方便办理手续,请认真对待我们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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