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餐饮业办理环评文件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试行)

浏览量:12369    作者: 日期:2016/7/21

1)申请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占地面积、投资规模等基本情况)。

2)周围居民意见,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签署意见的有关证明文件(意见可签在申请空白处)。

3)芒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选址意见。

4)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5)项目及周围环境照片(用相机或者手机拍照四周环境、抽油烟机、洗碗池、隔油池、排水口、化粪池等,只要电子版的照片存档,不用洗出来)。

6)市住建局建设股污水排放证明。

7)工商预核准名称告知单或者营业执照。

8)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环保部门自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建设单位。

备注:为方便办理手续,请认真对待我们的相关要求,此告知单在手续办理结束后请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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