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形成,并送达各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现将全面反映举行《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该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0年9月30日
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0年9月29日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政府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和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要求,结合芒市乡镇级水源地实际情况,2020年9月 25日下午在芒市委党校三楼第四教室举行《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
2020年9月18日,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第1号听证会公告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0年9月21日前,确定了听证主持人1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和方案编制方4名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市纪委、市政府督查室2名听证监察人,19名听证代表,其中: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镇人大代表2人,各市直相关单位、乡镇及村民代表14名、律师1名;芒市融媒体中心派记者到场进行新闻素材采集和听证会书记员2名。
(三)发布第2号听证会公告
2020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举行《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在3日内将《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1-4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德宏州芒市五岔路乡五岔路小组杨站发草果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德宏州芒市遮放农场抽水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德宏州芒市中山乡小街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和关于《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等材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9月25日下午3:00—5:30,听证会在芒市委党校三楼第四教室举行,听证会由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副局长卜玉彪同志主持,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局长革新、自然生态股股长杨翠玲、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孙洋及李光定4位同志作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为芒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岳安焕、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赵彩旺2位同志。19名听证代表均到会参加了听证,其中: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镇人大代表2人,各市直相关单位、乡镇及村民代表14名、律师1名。芒市融媒体中心派记者到场进行新闻素材采集。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书记员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主持人就举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作说明;
(三)草案起草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局长革新同志就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四)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位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听证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让听证决策人或起草部门负责人回答听证代表的提问;
(五)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六)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的总结发言。
三、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归纳起来,19位听证代表在会上均表示原则同意《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并就下一步具体工作提出了9条意见和建议,经整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2.对水源保护区加强日常执法;
3.加强保护区内的种植、养殖的管控问题;
4.饮用水源划定范围的问题;
5.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工作指导;
6.建议加强五岔路乡五岔路小组杨站发草果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中7#水源地保护;
7.建议加强退耕还林力度,并纳入“十四五”规划;
8.做好水源地保护与乡镇自来水工程的搭接管理工作;
9.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宣传力度。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8条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并进一步完善了方案草案。具体采纳建议如下:
1.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2.对水源保护区加强日常执法;
3.加强保护区内的种植、养殖的管控问题;
4.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工作指导;
5.建议加强五岔路乡五岔路小组杨站发草果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中7#水源地保护;
6.建议加强退耕还林力度,并纳入“十四五”规划;
7.做好水源地保护与乡镇自来水工程的搭接管理工作;
8.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宣传力度。
采纳的理由:第1条采纳是鉴于《芒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此方案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再由市人民政府提交州人民政府确认后再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复。
以上第2-8条建议意见虽不属于此次听证会听证事项的内容,但对于下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具有指导作用。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评议研究,不予以吸收采纳1条为:饮用水源划定范围的问题。
不予采纳的理由: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来划定的,并且芒市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已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了省级组织的专家组技术审查。
[附件1: 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戛1-4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附件2: 《德宏州芒市五岔路乡五岔路小组杨站发草果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
[附件3: 《德宏州芒市遮放农场抽水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
[附件4: 《德宏州芒市中山乡小街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
[附件5: 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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