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18日,我局受理德宏助农生态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和芒市锦龙自驾车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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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芒市白象街101号
邮 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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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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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宏助农生态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附件: 德宏助农生态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
德宏州芒市遮放镇户拉村 |
德宏助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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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芒市锦龙自驾车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附件: 芒市锦龙自驾车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芒市大湾村 |
芒市锦龙自驾车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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