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自然资撤〔2025〕2号
和谐村民小组:
2025年1月16日我局对你单位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芒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芒自然资罚〔2025〕2号),并于1月17日依法送达。2025年3月19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了《和谐村关于免交违法用地罚款申请书》,明确该项目属于村集体经济项目且建设资金来源于沪滇帮扶项目资金,村集体无能力缴纳罚款。经我局研究决定予以采纳,决定撤销2025年1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芒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芒自然资罚〔2025〕2号),重新作出处罚。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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