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1号)

浏览量:1258    作者: 日期:2025/4/29

芒自然资撤〔2025〕1号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我局对你单位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芒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芒自然资罚〔2025〕1号),并于1月17日依法送达。2025年3月21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板过河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说明》,明确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21年1月已完工。经我局研究决定予以采纳,决定撤销20251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芒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芒自然资罚〔2025〕1号),重新作出处罚。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