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何彥瑾

浏览量:649    作者: 日期:2024/12/26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65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2-2991728 。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何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芒市阔时路100号(警馨小区235幢)

芒国用(2011)第0002418号、房权证芒房字第20111687号

何彥瑾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