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美进

浏览量:669    作者: 日期:2024/12/26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65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2-2991728 。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汤成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芒市轩岗乡

潞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德宏州农业银行轩岗乡营业所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出让给汤成生等户的批复  潞政复(2000)32号

李美进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