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卫芳

浏览量:755    作者: 日期:2024/5/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卫芳 因保管不善,将 房权证芒房字第20133097号、德国用(2010)第2285号、云(2021)芒市不动产权第001317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卫芳

声明人: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