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芒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报告》,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相关规定,对照《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把握重点任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研究起草了《报告》。
二、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扎实开展信访稳控;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行政执法办理质量有待提升、执法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办理群众诉求和网络舆情处理方面,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手段还较为单一,处理矛盾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重点工作完成如下: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治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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