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计划以拍卖出让方式供应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芒市2023-38号地位于320国道北侧,二环西路南侧,面积5.7287公顷(85.9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芒市2023-39号地位于320国道北侧,二环西路与龙瑞高速连接线交叉口西南侧,面积5.1557公顷(77.33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我局计划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应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芒市2023-55号地位于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咖啡大道西侧,面积0.4665公顷(6.997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芒市2023-64号地位于金塔大街东侧地块,面积1.2419公顷(18.628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3.芒市2023-65号位于金塔大街东侧地块,面积1.0487公顷(15.731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4.芒市2023-70号地位于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贡米大道南侧,面积0.6667公顷(10.000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芒市2023-72号地位于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面积0.5178公顷(7.76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6.芒市2023-85号地位于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面积1.9651公顷(29.476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6.芒市2023-86号地位于芒市工业园区帕底片区,面积2.0371公顷(30.556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我局计划以划拨出让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芒市2023-82号地位于40米规划道路和320国道东北侧,面积3.4815公顷(52.222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联系电话:0692-2115970,联系人: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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