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2023-60号等10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浏览量:2233    作者: 日期:2023/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计划以拍卖出让方式供应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芒市2023-60地位于芒市金孔雀大街延长线西北侧、原大湾畜牧场,面积2.3919公顷(35.87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芒市2023-61地位于芒市金孔雀大街延长线西北侧、原大湾畜牧场,面积1.5021公顷(22.53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3芒市2023-62地位于芒市金孔雀大街延长线西北侧、原大湾畜牧场,面积0.9862公顷(14.79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3芒市2023-63地位于芒市金孔雀大街延长线西北侧、原大湾畜牧场,面积0.8717公顷(13.076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我局计划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芒市2023-78地位于211县道东侧面积6.6642公顷(99.963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我局计划以划拨出让方式供应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芒市LX2023-15号地位于胞波路南侧、勇罕街东侧(树包塔对面),面积0.0262公顷(0.3930亩)土地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芒市2023-77号地位于芒市镇芒国村西南侧,面积3.3943公顷(50.915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3芒市2023-79号地位于芒别水库旁遮相社区九队、十三队,面积4.6221公顷(69.332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4芒市2023-80号地位于咖啡大道和创新路交叉口(芒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对面),面积0.0074公顷(0.11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5芒市2023-81号地位于芒市国际驾考中心南侧旁,面积0.0563公顷(0.8445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联系电话:0692-2115970,联系人:邵女士。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