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题整治会议精神,遏制和严厉打击全市范围内非法买卖土地、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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