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孟高速公路Q13号弃土场扩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3〕53号)有关要求,芒市土地复垦方案技术评审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瑞孟高速公路Q13号弃土场扩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黎
联系电话:0692-2121489
[附件: 瑞孟高速公路Q13号弃土场扩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 ]
[附件: 瑞孟高速公路Q13号弃土场扩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评审表]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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