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举行了《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经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报告,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举行了《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4月27日我局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举行《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2023年5月16日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告听证代表名单、听证时间、地点。2023年5月26日9:00—12:00,听证会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芒市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张杰主持,听证人由市自然资源局挂职副局长张杰、芒市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股长周子键、芒市自然资源规划中心主任高明世3人组成,听证书记员由芒市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工作人员刀承娇和吴其洋担任,本次听证由芒市纪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谢英杰及芒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干部杨宏进行监察。听证代表应到39名,实到34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相关部门代表29名、相关企业代表3名。
二、听证会听证事项内容概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聚焦聚力省“3815”战略和州“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落实国家、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构建中缅命运共同体等战略,按照中缅边境地区的综合交通枢纽、立足德宏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中心、宜居宜业的生态田园城市的定位,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芒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国土空间保障。《规划》是芒市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遵循,对相关专项规划具有指导约束作用。
按照省级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昆明顺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共同承担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内容涵盖芒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国土面积,包含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基期为2021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会议对该《规划》是否合理进行听证。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芒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参会的听证代表共34位,在会上34位听证代表均表示同意《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稿),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整理为以下57条:
1、建议修改P136环卫工程内容,修改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点要符合芒市实际;
2、增加城市风貌管控具体表述;
3、建议加强与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加强对芒市城市职能、人口规模、城镇化率、主体功能区布局等的落实与传导;
4、严格按照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进行规划编制和审批;
5、建议增加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三大经济论述;
6、建议增加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示范市”中“乡村振兴示范市”及其相应阐述;
7、建议在安全方面增加筑牢西南边疆安全屏障、国家公共安全、边境安全等内容;
8、建议将“智慧芒市”修改为打造数字芒市;
9、第三章第二节第四条内容部分雷同,建议优化整合;
10、复核:一是斟酌“中缅命运共同体”的提法,建议修改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增加其内容或采用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其他表述;二是斟酌“傣乡佛国”“佛教文化特色”的提法,建议删除;三是复核“多功能口岸群”的提法,复核“沿边全域旅游示范市”的提法,四是复核“以自贸试验区发展为推手”的提法;五是复核“芒市风平临空产业园” 的提法,参考“芒市国际空港经济区”;六是复核“芒别敏实人才部落小镇”“航空小镇”项目;七是校对笔误部分 ,P10“芒市要抓住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布局”,P156“勐巴娜西奇珍园”及部分排版。
11、要充分认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内的用地空间布局,“十四五”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芒市各乡镇生源发生巨大变化,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及易地搬迁户集中涌入芒市城区及芒市镇、风平镇、轩岗乡等周边乡镇,原有相关规划已远远落后于生源实际变动形势。为确保项目实施能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避免造成不足与浪费并存的矛盾,请求把教育用地给予重点考虑,做到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同时尊重历史和现状,使教育用地符合规划,为教育发展留足空间;
12、建议预留一定区域发展中小企业;
13、中心城区建垃圾填埋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与芒市现状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不符,建议修改;
14、供水保障中芒究水库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备用水源地芒究水库调整为清塘河水库,建议修改相关内容;
15、进一步补充该规划与相关规划(例如风景名胜区)的协调性分析;
16、文本P135第七条电力工程规划章节中,建议将高压(220 KV、110KV)线路采取地埋方式实施、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蜘蛛网”;
17、文本P136第九条燃气工程规划,德宏州政府2009年时已将规划范围区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卖给德宏爱众天然气公司,建议进一步核实2009年规划区与现规划区之间的差别,新建天然气站点尽可能避开2009年规划区域内;
18、P106“第二条形成畅达均衡的道路交通系统”中“国道320”与“芒瑞大道”在规划改造为一级公路后线位为同一条线。建议修改本条表述;
19、P170建议将“提升改造芒市一象达、芒市一河心场公路为二级公路…”修改为“提升改造芒市一象达、芒市一河心场公路…”该公路无二级公路规划;
20、附表1规划指标体系表“中”序号14将“指标层级”修改为“中心城区”,整个市域无法达到,2022年仅为1.13公里/平方公里;
21、附表14中有序号未填写 ;
22、P5关于“水资源丰富”描述建议修改为:“芒市年平均总产水量31.8亿m3,其中地表水23.11亿m3,地下水8.69亿m3。芒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分属怒江干流、伊洛瓦底江支流瑞丽江流域,主要“两江一河”即龙江、怒江和芒市大河;
23、P23“表2-1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表”中关于用水总量数据建议修改为:“2020年总用水量2.2425亿立方米,2025年总用水量2.3346亿立方米。”;
24、P52“表5-1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第二点”,芒究水库已调出备用水源地名录;
25、P61“(二)建设节水城市,促进水资源供需平衡”部分内容建议修改为:“2025年,万元GDP水耗下降18.2%,2035年,万元GDP水耗为下降21%”;
26、芒市城区防洪标准建议按50年一遇;
27、建议认真核对文本中提到的项目名称,比如:芒别敏实人才部落小镇项目已退出,建议不提该项目。重点项目表中旅游项目提到“孔雀湖5A级景区建设项目”,建议根据州市政府相关会议的决定,将名称变更为“勐巴娜西5A级景区建设项目”;
28、建议对2020年森林覆盖率按规定进行重新核对是否为62%。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同意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国土面积*100%。新的规定中,咖啡、茶叶已不算同意特别规定灌木林,不纳入森林覆盖率计算。建议对湿地保护率2020年修改为52.04%,2025年为52.04%,2035年为55%,建议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2020年为83.57%,2025年为85.2%,2035年为86.2%;
29、建议在P102增加景颇族等其他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例如:(1)景颇族传统武术—双刀舞;(2)景颇族乐器—口弦;(3)景颇族贺新房;(4)景颇族象脚鼓舞;(5)景颇族能尚祭;(6)景颇族寨子井水祭;(7)景颇族乐器—吐良;(8)景颇族乐器—洞巴;(9)景颇族乐器—子母笛;(10)传统技艺—景颇族竹编;(11)传统技艺—景颇族绿叶宴等;
30、建议因芒市地处龙陵—瑞丽断裂带,在总体规划中将地震活动断层避让措施列入规划内容;
31、打通断头路,合理规划路网;
32、城市要按比例设计公共停车位、停车场;
33、学校门口要留一定停车场,方便家长接送学生;
34、公共交通设置停靠站、专线;
35、要考虑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廊道及变电站站址用地,并提前预留规划用地;
36、涉及城市道路及绿化带的部分、要充分考虑电力设施设备放置位置(避免后期用电与规划道路不能放置电力设备的矛盾);
37、乡镇无法明确下一步的发展,建议规划下沉到乡镇上;
38、芒海是边境口岸重点特色镇,但规划上可用于发展边境口岸的用地非常少,村庄周边、山地上都是基本农田,建议调整芒海的用地性质、保障项目工程及时落地;
39、建议农业发展附属设施纳入规划,优化用地审批手续,降低办理费用或免费办理;
40、优化二调、三调体现可行性,规划中结合二调、三调属性,明确地块属性,便于选址使用;
41、核定勐焕街道面积是否准确;
42、勐焕街道29个社区(村委会)完成行政规划;
43、遮放农场无行政区划,在规划时含在遮放镇中、遮放镇以打造坝区田园风光为主,但农场以山地居多,以胶林地为主,在调查时请与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加强地方知晓权;
44、遮放农场土地特殊人工橡胶林属于两区保护范围,有部分退出两区划定,建议在规划时综合考虑农场发展需求,特别是对于退出两区的胶林地,建议尽量不划为林地,保留发展空间,保持现状;
45、在规划项目用地时如:大瑞铁路搬迁安置、文旅城项目在空间规划中有所体现;
46、《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政策要求而开展的规划编制,具有合法合规性。建议: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等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功能,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按照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制定和实施;
47、在市域市政设施综合规划图、中心城区市政设施规划图及给水厂的图纸中,结合我公司的《供水专规》补充增加芒市第三水厂、芒市第四水厂等内容。
48、在生态安全格局内容中,补充增加清塘河及现状已划定的乡镇水厂的水源保护区(如:草坝水库、芒龙洞、南碧河等水源保护区);
49、在生态安全格局内容及其他相关图纸中,补充增加芒市域内的在建及刚建设完成的水库内容(如:等薄水库、先午水库、放马桥水库等);
50、建议芒市第三水厂、芒市第四水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51、为保证各项规划及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议在进行各项规划前与企业进行联系,确保项目位于安全范围外,中缅油气管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同时也属于国家能源大动脉,项目规划主要涉及与管道的安全距离问题;
52、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个部门下发的通知当中,强调要认真管好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存量,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增量;
53、总体规划文本P116提升消防安全体系内容,作如下调整:建立完善芒市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体系,在芒市设州域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满足消防报警、接处警、通信及信息管理、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功能的要求。建立完善芒市消防救援体系,保障和预留消防救援项目建设用地。以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芒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基本骨干体系。芒市保留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场大道特勤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现状,新建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一级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火车站一级消防救援站,建立完善乡镇“一队一站”营房库室等队站设施,夯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4、总体规划文本P145中心城区消防规划内容,建议做如下调整:加强城市次干路、支路规划及其建设,以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旧城区改造,要开辟出消防通道;新区开发,要留出足够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净高净宽、转弯半径、承载能力、坡度以及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满足消防车操作等要求。危险品主要沿城市外围道路进行运输,一般不得穿越中心城区。消防站布局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一级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接报警后消防车能在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标准。以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场大道特勤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构建芒市中心城区消防体系。加快城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取水平台及道路建设,确保消防水源全覆盖,道路满足消防车道通行要求。消防用水取自市政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150毫米,布置于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 米;
55、总体规划本P171结合城市和外围村庄地区分别加强镇域综合防灾设施规划引导,建议做如下调整:.....。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人防保障能力,建立以芒市消防救援大队、芒市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基本的骨干体系;
56、总体规划文本P186结合城市和外围村庄地区分别加强镇域综合防灾设施规划引导,建议作如下调整:.....。建立以芒市消防救援大队、风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基本的骨干体系;
57、总体规划附图第25图市域防震减灾图应准确标注现状及规划建设的消防救援站名称及位置:现状为: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场大道特勤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前面两个单位位置不同。后边两个单位位置在一起,可以属于同一单位,但有两个名称);每个乡镇均已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实体化运行),应在乡镇位置予以标注,反映消防救援力量的分布。规划建设: 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一级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火车站一级消防救援站。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 40 条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具体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第1条:建议修改P136环卫工程内容,修改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点要符合芒市实际;
第3条:建议加强与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加强对芒市城市职能、人口规模、城镇化率、主体功能区布局等的落实与传导;
第4条:严格按照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进行规划编制和审批;
第5条:建议增加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三大经济论述;
第6条:建议增加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示范市”中“乡村振兴示范市”及其相应阐述;
第7条:建议在安全方面增加筑牢西南边疆安全屏障、国家公共安全、边境安全等内容;
第9条:第三章第二节第四条内容部分雷同,建议优化整合;
第10条:复核:一是斟酌“中缅命运共同体”的提法,建议修改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增加其内容或采用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其他表述;二是斟酌“傣乡佛国”“佛教文化特色”的提法,建议删除;三是复核“多功能口岸群”的提法,复核“沿边全域旅游示范市”的提法,四是复核“以自贸试验区发展为推手”的提法;五是复核“芒市风平临空产业园” 的提法,参考“芒市国际空港经济区”;六是复核“芒别敏实人才部落小镇”“航空小镇”项目;七是校对笔误部分 ,P10“芒市要抓住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布局”,P156“勐巴娜西奇珍园”及部分排版。
第13条:中心城区建设垃圾填埋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与芒市
现状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不符,建议修改;
第14条:供水保障中芒究水库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备用水源地芒究水库调整为清塘河水库,建议修改相关内容;
第15条:进一步补充该规划与相关规划(例如风景名胜区)的协调性分析;
第16条:文本P135第七条电力工程规划章节中,建议将高压(220 KV、110KV)线路采取地埋方式实施、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蜘蛛网”;
第17条:文本P136第九条燃气工程规划,德宏州政府2009年时已将规划范围区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卖给德宏爱众天然气公司,建议进一步核实2009年规划区与现规划区之间的差别,新建天然气站点尽可能避开2009年规划区域内;
第18条:P106“第二条形成畅达均衡的道路交通系统”中“国道320”与“芒瑞大道”在规划改造为一级公路后线位为同一条线。建议修改本条表述;
第19条:P170建议将“提升改造芒市一象达、芒市一河心场公路为二级公路…”修改为“提升改造芒市一象达、芒市一河心场公路…”该公路无二级公路规划;
第20条:附表1规划指标体系表“中”序号14将“指标层级”修改为“中心城区”,整个市域无法达到,2022年仅为1.13公里/平方公里;
第21条:附表14中有序号未填写 ;
第22条:P5关于“水资源丰富”描述建议修改为:“芒市年平均总产水量31.8亿m3,其中地表水23.11亿m3,地下水8.69亿m3。芒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分属怒江干流、伊洛瓦底江支流瑞丽江流域,主要“两江一河”即龙江、怒江和芒市大河;
第23条:P23“表2-1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表”中关于用水总量数据建议修改为:“2020年总用水量2.2425亿立方米,2025年总用水量2.3346亿立方米。”;
第24条:P52“表5-1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第二点”,芒究水库已调出备用水源地名录;
第25条:P61“(二)建设节水城市,促进水资源供需平衡”部分内容建议修改为:“2025年,万元GDP水耗下降18.2%,2035年,万元GDP水耗为下降21%”;
第26条:芒市城区防洪标准建议按50年一遇;
第27条:建议认真核对文本中提到的项目名称,比如:芒别敏实人才部落小镇项目已退出,建议不提该项目。重点项目表中旅游项目提到“孔雀湖5A级景区建设项目”,建议根据州市政府相关会议的决定,将名称变更为“勐巴娜西5A级景区建设项目”;
第28条:建议对2020年森林覆盖率按规定进行重新核对是否为62%。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同意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国土面积*100%。新的规定中,咖啡、茶叶已不算同意特别规定灌木林,不纳入森林覆盖率计算。建议对湿地保护率2020年修改为52.04%,2025年为52.04%,2035年为55%,建议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2020年为83.57%,2025年为85.2%,2035年为86.2%;
第29条:建议在P102增加景颇族等其他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例如:(1)景颇族传统武术—双刀舞;(2)景颇族乐器—口弦;(3)景颇族贺新房;(4)景颇族象脚鼓舞;(5)景颇族能尚祭;(6)景颇族寨子井水祭;(7)景颇族乐器—吐良;(8)景颇族乐器—洞巴;(9)景颇族乐器—子母笛;(10)传统技艺—景颇族竹编;(11)传统技艺—景颇族绿叶宴等;
第30条:建议因芒市地处龙陵—瑞丽断裂带,在总体规划中将地震活动断层避让措施列入规划内容;
第31条:打通断头路,合理规划路网;
第32条:城市要按比例设计公共停车位、停车场;
第41条:核定勐焕街道面积是否准确;
第46条:《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政策要求而开展的规划编制,具有合法合规性。建议: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等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功能,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按照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制定和实施;
第47条:在市域市政设施综合规划图、中心城区市政设施规划图及给水厂的图纸中,结合我公司的《供水专规》补充增加芒市第三水厂、芒市第四水厂等内容。
第48条:在生态安全格局内容中,补充增加清塘河及现状已划定的乡镇水厂的水源保护区(如:草坝水库、芒龙洞、南碧河等水源保护区);
第49条:在生态安全格局内容及其他相关图纸中,补充增加芒市域内的在建及刚建设完成的水库内容(如:等薄水库、先午水库、放马桥水库等);
第50条:建议芒市第三水厂、芒市第四水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第52条: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个部门下发的通知当中,强调要认真管好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存量,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增量;
第53条:总体规划文本P116提升消防安全体系内容,作如下调整:建立完善芒市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体系,在芒市设州域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满足消防报警、接处警、通信及信息管理、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功能的要求。建立完善芒市消防救援体系,保障和预留消防救援项目建设用地。以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芒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基本骨干体系。芒市保留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场大道特勤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现状,新建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一级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火车站一级消防救援站,建立完善乡镇“一队一站”营房库室等队站设施,夯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54条:总体规划文本P145中心城区消防规划内容,建议做如下调整:加强城市次干路、支路规划及其建设,以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旧城区改造,要开辟出消防通道;新区开发,要留出足够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净高净宽、转弯半径、承载能力、坡度以及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满足消防车操作等要求。危险品主要沿城市外围道路进行运输,一般不得穿越中心城区。消防站布局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一级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接报警后消防车能在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标准。以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场大道特勤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构建芒市中心城区消防体系。加快城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及消防车取水设施建设,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取水平台及道路建设,确保消防水源全覆盖,道路满足消防车道通行要求。消防用水取自市政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150毫米,布置于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 米;
第55条:总体规划本P171结合城市和外围村庄地区分别加强镇域综合防灾设施规划引导,建议做如下调整:.....。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人防保障能力,建立以芒市消防救援大队、芒市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基本的骨干体系。
第56条:总体规划文本P186结合城市和外围村庄地区分别加强镇域综合防灾设施规划引导,建议作如下调整:.....。建立以芒市消防救援大队、风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基本的骨干体系。
第57条:总体规划附图第25图市域防震减灾图应准确标注现状及规划建设的消防救援站名称及位置:现状为: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场大道特勤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前面两个单位位置不同。后边两个单位位置在一起,可以属于同一单位,但有两个名称);每个乡镇均已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实体化运行),应在乡镇位置予以标注,反映消防救援力量的分布。规划建设: 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一级消防救援站、芒市消防救援大队火车站一级消防救援站。
采纳的理由:
以上意见和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有利于提高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质量,给予采纳。
(二)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 17
条意见和建议不予以吸收采纳,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第2条:增加城市风貌管控具体表述;
第8条:建议将“智慧芒市”修改为打造数字芒市;
第11条:要充分认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内的用地空间布局,“十四五”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芒市各乡镇声源发生巨大变化,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及易地搬迁户集中涌入芒市城区及芒市镇、风平镇、轩岗乡等周边乡镇,原有相关规划已远远落后于生源实际变动形势。为确保项目实施能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避免造成不足与浪费并存的矛盾,请求把教育用地给予重点考虑,做到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同时尊重历史和现状,使教育用地符合规划,为教育发展留足空间;
第12条:建议预留一定区域发展中小企业;
第33条:学校门口要留一定停车场,方便家长接送学生;
第34条:公共交通设置停靠站、专线;
第35条:要考虑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廊道及变电站站址用地,并提前预留规划用地;
第36条:涉及城市道路及绿化带的部分、要充分考虑电力设施设备放置位置(避免后期用电与规划道路不能放置电力设备的矛盾);
第37条:乡镇无法明确下一步的发展,建议规划下沉到乡镇上;
第38条:芒海是边境口岸重点特色镇,但规划上可用于发展边境口岸的用地非常少,村庄周边、山地上都是基本农田,建议调整芒海的用地性质、保障项目工程及时落地;
第39条:建议农业发展附属设施纳入规划,优化用地审批手续,降低办理费用或免费办理;
第40条:优化二调、三调体现可行性,规划中结合二调、三调属性,明确地块属性,便于选址使用;
第42条:勐焕街道29个社区(村委会)完成行政规划;
第43条:遮放农场无行政区划,在规划时含在遮放镇中、遮放镇以打造坝区田园风光为主,但农场以山地居多,以胶林地为主,在调查时请与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加强地方知晓权;
第44条:遮放农场土地特殊人工橡胶林属于两区保护范围,有部分退出两区划定,建议在规划时综合考虑农场发展需求,特别是对于退出两区的胶林地,建议尽量不划为林地,保留发展空间,保持现状;
第45条:在规划项目用地时如:大瑞铁路搬迁安置、文旅城项目在空间规划中有所体现;
第51条:为保证各项规划及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议在进行各项规划前与企业进行联系,确保项目位于安全范围外,中缅油气管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同时也属于国家能源大动脉,项目规划主要涉及与管道的安全距离问题;
不予采纳的理由:
第2条:建筑风貌以芒市中心城区建筑风貌控制导则要求为准;
第8条:数字城市是智慧城市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城市是数字城市的扩展,智慧城市覆盖面更为广阔和全面;
第11条:以《芒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为准;
第12条:芒市已开展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中小企业工业用地以工业用地红线划定成果为准;
第33条:本次规划主要针对中心城区的总体规划,待开展详细规划时细化研究;
第34条:以交通专项规划为准;
第35条:电力线路廊道及变电站站址为公益性项目,可按独立选址进行用地保障;
第36条:以道路专项规划为准;
第37、38条:本次规划主要针对中心城区,待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再完善乡镇发展需求;
第39条:设施农业用地办理应满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6号)的相关要求;
第40条:二调、三调数据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
第42条:勐焕街道用地已纳入芒市国土空间规划,不单独编制规划;
第43条:遮放农场管委会所在区域已纳入芒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城镇开发边界线,待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再完善农场发展需求;
第44条:是否划入林地以“三调”和变更数据为准;
第45条:相关项目未纳入芒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只能按村庄规划进行用地保障;
第51条:针对不同项目规划用地与管道的安全距离问题以项目选址时征求意见为准。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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