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听证会,经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听证报告,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
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的听证报告
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芒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举行了《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1年12月3日芒市自然资源局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举行《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2021年12月14日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告听证代表名单、听证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3日9:00—11:30,听证会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芒市政府办挂职副主任(负责联系自然资源局工作)陈商主持,听证人由芒市政府办挂职副主任陈商、芒市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副主任王家佳及芒市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工作人员梁文倩3人组成,听证书记员由芒市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工作人员刀承娇和唐璎担任,本次听证由芒市纪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谢英杰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赵彩旺进行监察。听证代表应到19名,实到16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相关部门10名、企业3名、律师1名。
二、听证会听证事项内容概要
该控规修改方案拟调整地块位于芒市主城西北侧芒市国际中学片区,四至界限为北至阔时路,南至阿露窝罗路,西至环城西路,东至三馆项目,主要调整内容为地块商住比、建筑高度,会议对调整的内容是否合理进行听证。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芒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参会的听证代表共 16 位,在会上均表示同意《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整理为以下 12 条:
1、该控规修改方案中的用地指标绿地率及建筑密度均偏低,建议严格控制人口密度,提高绿地率;
2、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考虑体育文化广场与周边自然景观的视野空间和绿化景观的连续性,并注意后续相关规划及单体设计中如何处理好不同性质建筑突变后的景观及界面的关系;
3、根据芒市气候分区的实际情况,建议文本中采用的大寒日日照标准调整为冬至日日照标准;
4、文本中应当统一“西二环”道路名称;
5、建议进一步核实房地产开发后的人口数及入住户数,若居住人口达5000人或住户达1500户以上,应按9个班的规模配建幼儿园,每增加600人或200户,增建1个班;
6、因调整该地块的商住比和建筑高度,居住人口增加,要求加大项目相应的环境治理设施规模,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并将地块污水处理接入西二环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7、项目建成后,人口规模巨大,建议考虑社区预留用地、办公用地,并配齐教育、卫生等居民生活所需的配套设施;
8、注意项目建筑及施工期间起重机械施工的高度,避免出现超限高的问题;
9、该地块中1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公开出让,现又对该地块的商住比、建筑高度进行调整,建议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规划的严肃性;
10、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后及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法规出台后再进行建设规划馆;
11、建议先行建设规划馆或与项目开发同时建设,而非先开发项目后建设规划馆,尽快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多部门联动,确保规划馆能够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12、核实1500平方米的青少年馆是否满足使用。
四、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 5 条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并要求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芒市国际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号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具体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第3条:根据芒市气候分区的实际情况,建议文本中采用的大寒日日照标准调整为冬至日日照标准;
第4条:文本中应当统一“西二环”道路名称;
第6条:因调整该地块的商住比和建筑高度,居住人口增加,要求加大项目相应的环境治理设施规模,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并将地块污水处理接入西二环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第7条:项目建成后,人口规模巨大,建议考虑社区预留用地、办公用地,并配齐教育、卫生等居民生活所需的配套设施;
第9条:该地块中1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公开出让,现又对该地块的商住比、建筑高度进行调整,建议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规划的严肃性;
采纳的理由:以上意见和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有利于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给予采纳。
(二)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 7
条意见和建议不予以吸收采纳,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第1条:该控规修改方案中的用地指标绿地率及建筑密度均偏低,建议严格控制人口密度,提高绿地率;
第2条: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考虑体育文化广场与周边自然景观的视野空间和绿化景观的连续性,并注意后续相关规划及单体设计中如何处理好不同性质建筑突变后的景观及界面的关系;
第5条:建议进一步核实房地产开发后的人口数及入住户数,若居住人口达5000人或住户达1500户以上,应按9个班的规模配建幼儿园,每增加600人或200户,增建1个班;
第8条:注意项目建筑及施工期间起重机械施工的高度,避免出现超限高的问题;
第10条: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后及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法规出台后再进行建设规划馆;
第11条:建议先行建设规划馆或与项目开发同时建设,而非先开发项目后建设规划馆,尽快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多部门联动,确保规划馆能够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第12条:核实1500平方米的青少年馆是否满足使用。
不予采纳的理由:
第1条:该控规方案绿地率指标已通过专家论证,本次规划只调整建筑高度及商住比两项内容。
第2、12条: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本次控规调整无关。
第5条:控规已按照规划最大容积率核算人口配建幼儿园。
第8、11条:均为项目建设性注意事项,与本次控规调整无关。
第10条:目前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未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时间节点难以把控,并且该地块属于建设用地,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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