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要求,拟对怒江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怒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根据怒江管理范围线、怒江河湖划界成果,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登记单元范围。
二、自然资源登记时间安排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登记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湿地、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个乡镇1个村委会,即:芒市中山乡芒丙村民委员会尖山村民小组、青树村民小组、黄家寨村民小组、芒丙村民小组。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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