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戛支行)

浏览量:4237    作者: 日期:2021/7/20


不动产登记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注销以下《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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