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他项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郭兆然)

浏览量:7816    作者: 日期:2021/3/12

他项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特此公告。

 

权利人

不动产

坐落

权属证书

种类

证书编号

郭兆然

潞西市河东路53号(州煤矿公司住宅区)

他项权

证书

芒土他项(2015)第0300203

 

 

 

     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312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