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4061    作者: 日期:2018/7/7

芒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各乡镇国土所,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国土系统信息服务水平,推动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

信息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条主要渠道,是展示国土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股所室(中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国土工作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全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

(一)明确报送重点。信息报送内容要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创新创优情况;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做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等

(二)把握信息时效。各股所室(中心)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及信息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及时编报信息。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

(三)提高信息质量。各股所室(中心)要及时收集信息素材,认真撰写,既要重视信息报送数量,更要注重质量。要充分收集、整理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精心提炼信息内容,做到主题明确,内容真实,层次分明,标题醒目,文字精练,引用数据准确。

三、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报送数量。各股所室(中心)报送信息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篇。对市政府办公室的约稿信息必须按时完成,局办公室每月将对各股所室(中心)信息上报、采用情况予以通报。

(二)发布方式。各股所室(中心)报送信息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要对报送的信息及时进行编审,择优在芒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刊登,同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对材料不实、条理不清、内容不详、质量不高的信息不予采用。

(三)报送方式。各股所室(中心)将审核后的信息报送至邮箱:402758492@qq.com  联系人:康定青,联系电话:18087893513

(四)股所室(中心)负责人为信息工作责任领导,要专门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并于510日前将信息员的名单报局办公室。

四、考核和奖

凡是在中央、省州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我市国土资源工作情况的新闻宣传报道均可给予奖励。

(一)在国家级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国土资源专业报刊上刊、播,每篇奖励300元。

    (二)在省级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国土资源专业报刊上刊、播,每篇奖励200元。

(三)在州级新闻媒体(《德宏团结报》、德宏人民广播电台、德宏电视台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四)被电视台采播、州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办采用,每篇奖励50元。

(五)股所室(中心)报送信息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考核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1次,好的通报表扬,差的予以通报批评。每月少报1篇扣负责人年终综合考评奖100元。

                          芒市国土资源局

                          201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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