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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

浏览量:2923   作者:  日期:2023/11/1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省、州、市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行文件依据

(一)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20号)

(三)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6号)

二、补助范围

1. “四类学生”足额享受生活补助资金。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下简称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2. 四类学生之外义务教育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每学期上级分配指标数进行分配

三、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助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四类学生)小学1000/·学年非寄宿制四类学生小学500/·学年班级务必严格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发放,不得擅自更改补助标准。

(二)发放方式

所有学生补助资金均通过学生或学生监护人一折通(银行储蓄卡)方式足额发放。

四、认定办法及程序

1. 四类学生的认定。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取四类学生名单,确定为四类人员,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 非四类学生的认定。

第一批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根据《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教规〔2019〕3号)文件进行认定。

第二批次:年度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低)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学生,居住在贫困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

第三批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低)学生。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数据等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3.认定程序

1)加强宣传。班主任通过班会、班级家委会和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宣传《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以及学校认定实施方案。

2)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印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请书》,让寄宿制学生家长(不含四类学生),每学期开学后在限期内填报。在规定时间内不填报,视为不困难,不予考虑本学期补助对象。

3)成立机构。成员包括成立以各班主任为组长,以班级家委成员和部分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审委员会。班级评审委员会承担本学期该班级受资助学生审核、认定工作。

4评审认定。评审会由班主任牵头,在开学后1个月内组织召开,重点审核、认定本学期提交《申请书》的学生家庭。

5)公开公示。将受资助学生名单及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录入学生资助系统,并上报上级部门。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额核定

(一)四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非脱贫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全覆盖足额核定后享受补助。

(二)非四类学生。根据上级每学期核定下达非四类学生补助名额情况,按照除四类学生以外的寄宿生比例,将名额核定到各班后,由各班按照以上认定后的三个批次,依次核定补助对象直至补助名额用完为止。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规范、严肃、精准开展认定工作,特成立芒市民族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王丽萍     校长

副组长何勒腊     专职副书记

        刘永杰     安全副校长

        周炜黎     工会主席

        王丽萍     教学副校长

        杨丽       德育副校长

      邵宗耀      办公室主任

        朱卫东      总务主任

        花建东      总务副主任

        刀木锐      报账员

各寄宿制班班主任

七、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班主任要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此项惠民实事深入人心。

(二)做好认定工作。班主任要严格按补助范围和补助指标,公平公正做好受助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做好公示工作。

一是认定公示。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属于何种补助对象等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

二是发放公示。采用任何形式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是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并做好公示影像资料留存。

(四)做好发放工作。补助资金到位后,根据监护人要求,及时全额转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储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补助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五)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学校要重视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时实动态管理,保障学籍系统学生信息与资助系统的一致性,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避免发生发放资金与资助系统人数无法对应的情况。

(六)做好教育工作。各班主任要对受助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受助学生学会感恩。

 

芒市民族小学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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