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545    作者: 日期:2025/10/17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201000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2.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

3.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含勘查和调处道路交通事故);

4.道路交通安全保卫。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严格按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定额编制决算,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动态研判全市交通安全形势。

2.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源头排查治理。

3.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事故管控能力。

4.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5.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

6.不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569076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90766.62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27097.34元,下降6.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27097.34元,下降6.98%;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困难,年度内未能按照年初预算划拨资金。年初安排的公用经费、业务费、非税征管成本经费都未按照预算划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5710589.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6571.85元,占总支出的72.91%;项目支出6964017.57元,占总支出的27.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77124.54元,下降7.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0498.33元,下降6.11%;项目支出减少756626.21元,下降9.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困难,年度内未能按照年初预算划拨资金。年初安排的公用经费、业务费、非税征管成本经费都未按照预算划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46571.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55754.6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0817.23元,占基本支出的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4017.57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由于其中1个项目为公安机关涉密项目,不纳入此次公开,本次公开项目共4个。

1.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支出6066801.53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执法办案所需的专项开支、辅警工资发放及芒市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安装维护。

2.业务经费支出101390.78元,用于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及案件鉴定工作。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支出249584元,用于开展城区部分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

4.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日常经费支出完成19822.8元,用于行政补助工会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076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减少1927097.34元,下降6.98%,完成年初预算的6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74991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6%,完成年初预算的59.02%。主要用于公安日常行政运行支出及公安办案业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如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办案业务费如处理事故案件及违法案件的专用材料费、办案差旅费、业务培训费、案件鉴定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未能按照年初预算拨款。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688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完成年初预算的52.5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未能按照年初预算拨款。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26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年末人数自动测算,年度中存在缴纳比例及人员变动的情况。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7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年末人数自动测算,年度中存在缴纳比例及人员变动的情况。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1500元,决算为28612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507.61元,下降4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本年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00元,决算为285452.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77%,完成年初预算的8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6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33.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3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876.61元,下降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9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9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9元,增长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1500元,支出决算为28612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507.61元,下降4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本年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00,决算为285452.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8%;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决算为6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年初预算安排购置的2辆执法执勤车辆未能如期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803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876.61元,下降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9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9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9元,增长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年初预算安排购置的2辆执法执勤车辆未能如期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817.23元,比上年增加79358.18元,增长8.71%,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部分上年办公耗材欠款。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8569731.56元,其中,流动资产269978.54元,固定资产1470371.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46829381.2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6496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80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8347.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21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1129.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442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442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本单位为芒市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GK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填报,故公开空表。由于部分项目资金属于公安机关涉密项目,按照规定不纳入此次绩效自评公开,本次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6437599.11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1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201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3035822688

文章来源:芒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