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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公安执法部门,主要职能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2.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3.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含勘察及调处道路交通事故)。
4.道路交通安全保卫。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动态研判全市交通安全形势。
2.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源头排查治理。
3.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事故管控能力。
4.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5.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
6.不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定额编制预算,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总收入43169010.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168810.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元。
与上年42624424.75元对比增加544585.77元,增长1.28%,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43168810.52元,其中:本年收入43168810.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168810.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2604424.75元对比增加564385.77元,增长1.32%,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169010.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168810.52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1010.52元,与上年22464424.75元对比增加6186585.77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报要求,上年辅警工资在项目支出中编报,2025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故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项目支出14517800元,与上年20140000元对比减少5622200元,下降27.92%,主要原因:辅警工资从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4421295.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包含民警、工人、辅警及其他临时人员)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3797500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及公安业务开支。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8037800元,主要用于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芒市主城区干线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运维项目及执法办案业务被装设备购置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600元,主要用于11名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8480.1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8322.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0284.57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2312.08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56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91360.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8651010.5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48876.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134.24元,包括办公费333100元、水电费2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公务接待费1900元、退休人员经费6600元、工会经费122334.24元、其他交通费553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
项目支出145178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元;办公设备购置600000元;基础设施购置21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3878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0750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4925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7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9200元,较上年741500元减少22300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0元,较上年2000元减少1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减少原因:本着节约原则,尽量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17300元,较上年739500元减少222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7800元,较上年400000元减少12200元,下降3.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500元,较上年339500元减少10000元,下降2.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原因:本着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申报项目6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个,涉及金额145178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200元。2025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130000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芒市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213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更好地完成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确保为芒市城区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2134.24元,与上年1230889.84元对比增加71244.4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本年用公用经费安排了车辆保险费,上年此项费用项目支出安排。分别用于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3504579.86元,其中,流动资产269978.54元,固定资产640522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46829381.2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9264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248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经费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经费预算、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上级补助等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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