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1000
芒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公安局担负着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类犯罪,保护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芒市公安全警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主线,以州局确定的“作风整顿深化年、信息化防控攻坚年、基础工作夯实年”为抓手,以实现“两个提升”和“两个确立”(即: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确保社会面不出事、队伍不出事)为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平安芒市、法治芒市”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抓实抓好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警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公安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明显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公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4人。其中:行政编制4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58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0.43万元,占总收入的98.2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3.19万元,占总收入的1.8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收入合计13583.62万元与2016年收入合计10756.23万元相比增加2827.39万元,增长26.28%,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投入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3340.43万元比2016年10482.05万元增加2858.37万元,增长27.27%、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投入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其他收入243.19万元比2016年274.18万元减少30.99万元,减少12.74%,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公安机关下拨业务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20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6.97万元,占总支出的64.38%;项目支出5413.90万元,占总支出的35.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合计15200.87万元与2016年支出10479.08万元相比增加4721.79万元,增长45.0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投入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基本支出9786.97万元与2016年基本支出8010.44万元相比增加1776.53万元,增长22.1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投入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2017年项目支出项目支出5413.90万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2468.64万元相比增加2945.26万元,增长119.30%,主要原因加大了上级专款支出力度,主要用于办案、禁毒工作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86.97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9786.97万元与2016年基本支出8010.44万元相比增加1776.53万元,增长22.1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投入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0%。(2017年芒市公安局年未人数465人,人均公用支出1.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3.9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项目支出5413.90万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2468.64万元相比增加2945.26万元,增长119.30%,,主要原因分析加大了上级专款支出力度,主要用于办案、禁毒工作投入,年内,共收集上报各类信息1036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83件,受理化解信访案件136件;完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要会议及考试安全保卫工作任务250余场次,实现了“两会”、“目瑙纵歌节”、“泼水节”等民族节日和大型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开展各项稳控工作,确保实现了“五个严防发生”和“三个坚决不发生”总目标(五个严防发生:1.严防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2.严防发生重大暴力恐怖袭击事件;3.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昆进京上访事件;4.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5.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的治安、交通、火灾事故。三个坚决不发生:1.坚决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2.坚决不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3.坚决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以实际行动捍卫了国家安全和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二、抓实合成作战,提升打击治理效能。我们建立了指挥长机制,整合指挥中心、网安、刑侦、禁毒、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力量建立合成作战中心,优化合成侦查机制,既保证指挥调度高效又保证重大警情快速决策。毫不手软、果断出击,持续不断组织开展“盗抢骗”、“三打击一整治”、“5.14堵源截流”、“清霾风暴”、扫黑除恶、 “零点大收戒”、“黄赌毒”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突出犯罪案件,成功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有效整治了治安复杂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形成多警联动破案打击的“大侦查”工作格局。一是刑事发案持续下降。今年来,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765件,同比去年2218件下降20.42%。其中:“两抢一盗”发案 1432 件,比去年下降24.25%;命案发案2起实现全破,发案下降71.4%。二是打击犯罪更加有力。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55件,比去年1009件下降5.39%;抓获作案成员370人,比去年363人上升1.93%;打掉犯罪团伙28个140人涉案211件;一举突破了 “1.01”拦路抢劫案、 “8.15”故意伤害案、“6.09”聚众斗殴案、“9.16”飞车抢夺案、“10.10”妨害公务案等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破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件,同比上升3%;追缴、挽回经济损失近812.84万元。同时,进一步深化信息主导警务格局,运用信息导侦大力侦破各类案件,年内,全局采集录入各类社会信息达1亿余条,情报导侦破获案件占破案总数的50%以上,得到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重点整治,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今年来,芒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破案缴毒、收戒打零、禁防宣传与打击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全线出击,最大限度地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减轻毒品危害,有力地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年内,全市共破获各类毒品刑事案件424件,同比410件上升3.41%;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25人,同比466人下降8.79%;缴获各类毒品783.63千克,同比689.49千克上升13.65%;破获零星贩毒刑事案件280起,同比去年231起上升21.21%;收戒吸毒人员3910名(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083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827名),同比上升5.19%。同时,积极联动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禁毒群防群治和禁毒宣传,使宣传活动“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村寨、进家庭”,深入推进了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四、抓实管理创新,提升综合整治成效。在治安管理上,通过抓防范、咬住“人口、出租房、特殊场所、校园安保、物流寄递业、行业场所”等重点管理环节,共查处治安案件2458件,查处违法人员2034人次,同比治安案件下降28.40%,查处违法人员数下降39.46%;清理遣送“三非”人员2439人次,同比1747人上升39.1%,拘留审查“三非”人员1244人次;收缴各类枪支207支、子弹6415发、炮弹8枚、手榴弹8枚、航弹3枚、烟花爆竹94件、管制刀具890把。在便民利民上,推出38项便民利民措施,对7类行政职权18项行政许可进行精简调整,缩减审批事项11项,缩减时限最长达28个工作日,并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创新摆出“流动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之星”、“微信拓展运用”三个“擂台赛”,比服务比技能,比创新比提质增效,连续2次在全州公安“擂台赛”上荣获第一名,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服务效果。在管理创新上,创新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四位一体”、“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老、弱、病、残”特殊吸贩毒人员“三级联动”管理机制,芒市胶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在全省“第四轮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部署会”上交流推广;在全省首家创新建立“三非”人员遣返站,闯出了一条外籍人员管理新路;创新推出“社会治安指标监测机制”,对“七大治安要素”进行数据监测、民意监测和情报监测,大大提升对社会治安驾驭掌控能力,得到省公安厅督查组高度评价;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建立了“芒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规范了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处置;强势推进社区警务专职化,城南派出所工作经验在全州派出所现场会上交流;积极构建立体化防控网络,织密人、车、监控视频、卡口抓拍整体防控和巡逻防控分级联动的严密网络,使全市110警情下降28.3%,街面“两抢”发案同比下降15.79%。在信息化建用上,创新自主研发“芒市境外人员人像识别比对系统”,开创了境外人员管理新路子,该系统已引起州委政法委,强边固防办,省、州公安改革办,科信办高度重视,现正积极申报省级改革创新项目。今年,全市共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先后完成“350兆”数字集群、“现场执法音视频”采集系统、“4G移动警务终端”、警务通、“数字边防”及10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信息化运用水平已居全省县级第一方阵。
五、抓实巡防布控,织密防控网络体系。今年,市局确定了“防为主、防为上、撸起袖子护民安”防范主题,并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每月“所长服务日”系列活动,提升公安服务和群众防范意识,强化社区、保安和内保队伍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维护内部安全稳定。同时,通过织密“街面巡逻防控、城乡社区防控、单位行业场所防控、区域警务协作、技术视频防控、网络社会防控”6张网全面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党的十九大期间,启动社会面巡逻防控一级勤务机制,制定严密的巡逻防控方案,划定细致的巡逻防控区域,军警武装联勤联防,在全市设置8个堵卡查缉点,6个摩托车巡逻、临检分队,5个GPS巡逻分队及4个武装突出单元,开展“网格化”布警巡防,做到了安保期间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总体目标。年内,共计出动警力45520人(次),车辆11479辆(次),查人21009,查车14826;同时,我们强化技防手段运用,通过“平安芒市”视频监控采集各类监控视频资源11.68T,分析研判有价线索432条、制作“图侦”研判报告115份,运用视频侦查技术直接、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37件(占全市破案总数955件的66.7%),治安案件66起,其它救助48起、交通事故1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5人,违法人员57人,在 “5.09”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等大要案件侦破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六、抓实隐患排查,严格公共安全管理。今年以来,芒市公安局继续深入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危爆物品安全排查整治。强化消防综合监管,大力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综合贸易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健全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常态监管机制,狠抓“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格危爆物品管理,认真督促落实枪支弹药、雷管炸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散装汽油实名制管理等措施,严防打响、炸响等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检查重点单位1881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337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94份,临时查封11家,责令三停3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335起,同比67585起上升66.21%,行政拘留186人、扣车5634辆。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交通、火灾等事故。
七、强化边境管控,推进强边固防工作。今年来,为全面提升我市边境管控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和能力,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强边固防的战略部署,我们着力打造全市数字交通、数字边防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边境管控的现代化。目前已完成“数字边防”一期建设,投入509万元在芒海边境沿线建设24套视频监控、1套车辆抓拍卡口、1套高清高倍监控、20套动态人像采集已完成、5套手机热点、10套WIFI采集、22套人车流动智能联查设备,建设芒海前线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市公安局至州公安局双链路万兆网络、市公安局至派出所万兆网络、前端点位至派出所百兆网络。10月份,“数字边境”二期建设堪点选址工作已完成,相关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中;同时,为市局强化境外人员管理,市局自主研发建设的境外人员人像识别比对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大力推广业主采集信息、民警开展比对实战应用。
八、深化“放管服”,全力推进公安改革。今年来,芒市公安机关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永争先”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警务体制机制、案件侦办机制、队伍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推出了一批既具有理论创新、又适合全市公安机关的改革举措。对7类行政职权18项行政许可进行精简调整。目前,共缩短审批时限11个,缩短时限最长达28个工作日。同时,围绕“贴近民生”、“快捷便利”、“群众满意”三个重心,推出38项便民利民措施。期间,收到锦旗20面,感谢信9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大幅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从全省倒数第二上升至39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服务效果。
九、狠抓信息应用,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今年来,芒市公安机关围绕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建设部署的总体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信息化应用、以实战促发展,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全局信息化建设总体投入2091.59万元。“平安芒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1000个摄像头已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监控联网平台投入实战应用。同时,加大社会面监控资源整合力度,累计有319家重点单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新增311路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接入,极大地丰富了“平安芒市”视频监控平台的资源。按照州局部署,完成了350M数字集群(PDT)系统、新版警综平台、现场执法视音频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和城区科所队千兆公安网络升级改造,为各检查站、卡点、民警配备了警务通、4G手持核查仪、移动警务终端;二是强化信息化运用。组织开展全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对计算机基础、网络安全,以及全市公安机关涉及信息化应用的单位和部门开展大情报系统落地预警处置、布控预警、情报研判分析、重点人员写实登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警综平台涉案财物子系统、执法业绩档案子系统等信息化应用平台、云南公安信息工作平台,4G移动警务终端,开展了30次培训,受训民警达1000人次。
十、强化基础投入,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今年来,市局制定完善了《芒市公安局指挥长制度》、《芒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专班机制》、《芒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情指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抽调指挥中心、情报、刑侦、网安、经侦、禁毒、治安、国保、反恐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固定专班,同步上案、会商研判,第一时间介入警情处置、案件配侦工作,形成多警联动破案打击的“大侦查”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了警务实战效能;着力强化快速联动应急处突演练,民警岗位技能和警务实战技能培训,目前已开展警务实战化专项培训、实弹射击训练和应急处突演练5期,全局警务实战化轮值轮训开展了8期;深推“810强基工程”,投入2558.31万元开展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成轩岗乡遮相华侨社区警务站、城南车站警务室、城北车站警务室、南蚌小区警务室建设,修缮了五岔路、江东、西山、三台山5个派出所、市局执法办案区。购置配备一批GPS定位系统、防弹衣、防刺服、盾牌及反恐应急个人防护装备。为警务实战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十一、严格审核把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来,芒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抓住“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责任”五个关键环节,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年内,市局法制部门共审核案件3074件。其中,审核刑事案件560件,行政案件2514件(其中包含:强制戒毒2076件、交通违法案件151件);提请逮捕318件481人,批捕245件375人,批捕率为77.96%;移送起诉296件451人,起诉294件449人,起诉率为99.56;办理取保候审案件241件264人,监视居住案件201件209人;全面实施《芒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实行月考评、月通报机制,下发案件评查通报12期,考评案件399件,其中刑事案件151件,行政案件248件。全局未发生执法过错引发的上访等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增加4936.94万元, 增长48.85%,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和公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9%。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如办公办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20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1%。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39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8%,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管理事务支出60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公用支出;机关服务支出2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治安管理支出93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办案支出和公安装备购置支出;国内安全保卫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办案支出等;刑事侦查支出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办理刑事案件等支出;经济犯罪侦查支出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办理经济案件等支出;出入境管理支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禁毒管理支出140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办理毒品案件等支出;反恐怖支出3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反恐怖工作日常公用支出;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45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羁押人员伙食费等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205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5%,主要用于办案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25万元,完成预算的6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芒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靡之风,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8万元,下降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芒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靡之风,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7万元,占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3万元,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芒市公安局报废原有执法执勤车辆后,2017年购买北京牌多用途执法执勤车辆3辆:购汉兰达侦察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39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检查、督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43万元, 增长7.75%;主要是公安工作不断增加,任务日益繁重,各类案件不断增多,加大了支出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办理各类案件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967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51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4.7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9.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2.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7辆,账面原值535.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70项,账面原值1544.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65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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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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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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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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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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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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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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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678.74 |
5062.71 |
4511.33 |
1188.23 |
68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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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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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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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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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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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2.95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其中:货物692.69万元、工程24.04、服务金额26.22万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三)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芒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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