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

浏览量:12138    作者: 日期:2016/12/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芒市公安局的一个下属单位,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个独立核算的机构,共有在职人员65人,其中民警62人,行政工人3人。退休人员4人。2014年在职人员共71人,2015年调至高管支队6人,调至瑞丽市纪委1人,调至市委组织部1人,退休1人。大队共有交通协管员178人。实有车辆46辆,其中二轮摩托车33辆(其中警用二轮摩托车32辆),汽车33辆(其中警车21辆)。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公安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芒市辖区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车管业务办理、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芒市交警大队承担着整个芒市辖区的交通管理工作,随着近年芒市经济的发展,交通管理形势日趋严峻,但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在芒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芒市交警大队积极完成交通管理工作,辖区内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得到各界人士的肯定。

二、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部门收入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如下图:

年初部门预算

部门决算

备注

工资性支出

431.49

504.14

社会保险基金

126.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2.50

419.36

离退休费

16.57

22.43

住房公积金

44.89

38.25

一般公用经费

226.35

218.63

业务费

30

30

离退休公用经费

0.15

0.15

工会费

7.37

7.37

福利费

0

0

项目支出

300

326.93

其他收入

0

56.59

合计

1279.32

1750.75

2)部门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如下图:

年初部门预算

部门决算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工资性支出

431.49

504.14

504.14

社会保险基金

128.04

126.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2.50

419.36

419.36

离退休费

16.57

22.28

22.28

住房公积金

44.89

38.25

38.25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生活补助)

23.14

4.96

日常公用经费

226.35

422.09

263.86

业务费

30

30

30

离退休公用经费

0.15

0.15

0.15

工会费

7.37

7.37

7.37

福利费

项目支出

300

237.32

224.47

合计

811.28

1832.14

1641.74

3)分析: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79.32万元,年度实际收入175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94.16万元,其他收入56.59万元。决算总收入比预算增加471.43万元,增加比例37%,财政拨款比预算增加414.84万元,增加比例32.4%。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了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基金126.9万元,人员工资支出比预算增加269.51万元。

本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279.32万元,年度实际支出1832.14万元,其中用财政拨款支出1641.74万元,用其他资金支出190.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数增加552.82万元,增加比例43.2%,原因是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了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基金及人员工资支出,用其他资金开支日常办案费。

2“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大队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也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的经费。大队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警车21辆)、警用二轮摩托车13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共79.3万元。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

[附件: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 芒市交警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附件: 芒市交警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 芒市交警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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