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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震行业标准。
2.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地震预测预报,制定长、中、短、临地震预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群测群防工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全市的地震灾害预测;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会同建设部门编制全市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会同建设部门开展农村居民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能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农村居民抗震基础数据库。
6.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统计;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7.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把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与芒市防震减灾工作紧密结合,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用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扎实有效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2.强化思想建设,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对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再审视、再谋划、再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直奔系统内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一是按要求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启动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主题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及会议精神,制定了局班子具体工作计划。二是聚焦市委第十方面调研课题第75项重点调研内容,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以“提高农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突发地震处置保障能力”的为调研课题,目前已到社区、乡镇及有关部门分别开展专题调研。三是积极落实为民办事清单事项,快速推进全市中小学安装地震预警终端系统项目,并提前1年完成全市87所中小学预警终端安装。
3.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做好芒市强震台、遮放前兆观测台站、允午地震预警基准站建设和运维工作,确保数据收集连续性和准确性。二是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地震预警全覆盖工程,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三是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组织月会商和紧急震情会商,按时报送震情意见,为党委政府掌握震情动态提供信息保障。四是加强群测群防工作,不断优化宏观观测点设置,严格执行宏微观零异常报告制度,认真跟踪落实各项前兆异常、震兆异常及宏观异常。
4.深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完成芒市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我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地震危险性评估、活动断层避让区划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障。二是大力加强城乡抗震设防的管理监督,认真开展农村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三是更新完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基础数据库。四是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宣传,增强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5.全面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修订“一方案四制度”工作机制,全面应对地震趋势判定、紧急会商、地震谣传、震时地震信息保障和重大异常处置等应急准备工作。二是开展应对突发地震灾害桌面推演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全市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综合应急能力和群众逃生自救避险意识。三是组织开展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做到市、乡、村三级全覆盖,补齐应急队伍建设短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3953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699.07元,占总收入的95.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36840元,占总收入的4.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6148.7元,下降1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9988.7元,下降18.32%;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6160元,下降30.49%。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03661.43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71.33元,占总支出的71.49%;项目支出229090.1元,占总支出的28.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736.34元,下降18.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783.46元,下降12.99%;项目支出减少93952.88元,下降29.0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571.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6208.34元,占基本支出的91.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362.99元,占基本支出的8.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090.1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经费33327.48元,主要用于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保及失业保险。
2.地震预警终端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11368元,主要用于在全市52所学校安装一个地震预警终端及喇叭等辅助设备。
3.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105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印刷费。
4.单位资金安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项目经费962.36元,主要用于保障台站运维。
5.防震减灾业务经费项目经费72932.26元,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69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减少179988.7元,下降18.32%,完成年初预算的69.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9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端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73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完成年初预算的82.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端存在差异。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完成年初预算的84.5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端存在差异。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2782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1%,完成年初预算的63.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购买办公设备及地震预警终端专项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端存在差异。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000元,决算为9014.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0.55元,下降18.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元,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元,决算为8159.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2%,完成年初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8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完成年初预算的42.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40.55元,下降11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0元,增长116.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5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0元,增长116.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000元,支出决算为9014.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80.55元,下降18.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元,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元,决算为8159.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8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出行,合理安排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40.55元,下降2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0元,增长116.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5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0元,增长116.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燃油耗费及维修保养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部门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检查调研工作产生1次1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资产总额658707.3元,其中,流动资产106033.2元,固定资产30682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5853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80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9612.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4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0.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5.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229090.1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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