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芒市防震减灾局重点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年初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规划中提出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主题,增强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单位概况
芒市防震减灾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应急救援股,人员编制数 5 个,2017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公务员8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工勤1人,提前退休人员 3 人。
二、绩效评价主要方面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州、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我市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1.加强基础,强化跟踪,监测预报工作有效推进。加强了芒市强震台维护管理,完成了风平镇芒留温泉水温台站建设,建立完善了“一方案四制度”工作机制,强化了震情跟踪、地震群测群防、地震宏观骨干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是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2017年,投入10万余元,印制各种防震减灾宣传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部队、党校开展防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11场次,共发放印有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标语的围裙3300余条、手提袋4720余个、学生作业本7300余本、扇子6400把,各种宣传小册子8100余本,向四大机关及抗震救灾成员单位发放宣传抽纸90余件,接受民众咨询24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我市市民、群众防、避、抗震意识和能力。
3.是严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关。将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工程审批程序。2017年,共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备案55项。
4.是做好农村民居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工作。2017年,会同住建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前期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要求技术指导,并对2016年、2017年实施的部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抗震要求抽查,所抽查的对象中均按照我市地震区划8度烈度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建设,未发现不按要求建设的农户。五是紧抓应急准备工作,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强化了各单位地震应急处置演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芒市防震减灾局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128.52 万元支出151.56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152.14万元支出210.56
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6年决算收入151.56万元支出151.56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210.56万元支出210.56万元。2017年的收支比2016年增加58.99万元,上升38.92%。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收入210.56万元,预算152.14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5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收入15.7万元,预算数26.24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10.54万元;地震事务决算收入183.17万元,预算118.21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64.95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决算9.69万元,预算7.69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决算2万元,预算0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2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77.06万元,占总收入0.8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3.5万元,占总收入15.9万元。
财政拨款总支出为2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6万元,占总支出0.84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占总支出15.9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7资产负债率为0,小于2016年资产负债率65%。
2.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7年末资产负债49.59万元比2016年资产负债137.76万元减少88.17万元,减少原因为支付业务办公用房工程款及清退养老保险金。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芒市防震减灾局财务管理统一由市政府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单位设置一名报账员。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要求办理财务工作,协助市政府核算中心完成了本部门的决算和预算。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全理安排收支预算,及时完成财务报表的上报。
(二)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栏进行决算公开,并通过财政部门验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本单位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预定产出和效果
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推进了防灾减灾救灾职能体系建设,群测群防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能力水平明显增强,切实在地震宏观观测、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较好作用;同时增强了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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