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芒市防震减灾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家、省、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结合地震活动、地震分布、地震灾害等特点,制定和组织实施中、短、临地震预报方案,积极开展地震预测预防科学研究。三是认真开展抗震设防工作,对全市各类已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严把抗震设防审核手续,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实施抗震设防要求检查。四是负责全市辖区震害预测和破坏性地震的震情、灾情速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快速评估和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及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工作。五是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规划的制定、管理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六是负责全市范围内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七是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八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应急救援股,当年无变化。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州、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我市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一是加强基础,强化跟踪,监测预报工作有效推进。加强了芒市强震台维护管理,完成了风平镇芒留温泉水温台站建设,建立完善了“一方案四制度”工作机制,强化了震情跟踪、地震群测群防、地震宏观骨干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2017年,投入10万余元,印制各种防震减灾宣传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部队、党校开展防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11场次,共发放印有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标语的围裙3300余条、手提袋4720余个、学生作业本7300余本、扇子6400把,各种宣传小册子8100余本,向四大机关及抗震救灾成员单位发放宣传抽纸90余件,接受民众咨询24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我市市民、群众防、避、抗震意识和能力。三是严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关。将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工程审批程序。2017年,共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备案55项。四是做好农村民居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工作。2017年,会同住建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前期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要求技术指导,并对2016年、2017年实施的部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抗震要求抽查,所抽查的对象中均按照我市地震区划8度烈度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建设,未发现不按要求建设的农户。五是紧抓应急准备工作,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强化了各单位地震应急处置演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超编原因:2007年12月 4日成立潞西市防震减灾局,因工作需要先后从各乡镇选调了8名工作人员,按照《潞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潞西市防震减灾局的通知》(潞机编〔2007〕89号)文件要求,选调人员要带编调入,但所调入人员都未带编制调入,一直到2008年,市编委才核定了5名参公编制,所以超编4名。(现不占编制人员3人:军人退伍安置2人、随军家属安置1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34万元(本级财力222.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4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200401行政运行经费85.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保机构运转经费;
项目支出110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支出费110万元,其中:防震减灾宣传费5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各项业务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开展各项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挂钩点开展产业帮扶。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笔墨纸张等购置。台站建设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人员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宏观点观测员人员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9.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工资25.25万元、津贴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8万元、住房公积金9.9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81万元、绩效工资1.9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办公费0.5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工会及福利1.6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222.34万元比2017年152.14万元增加了70.2万元(基本收入增加70.2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数222.34万元比2017年152.14万元增加了7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70.2万元)。
(一)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08.37万元是单位在职职工及临时工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及五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部为基本支出,比2017年82.38万元增加了25.9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政策性调增及人员增加,同时2017年住房公积金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则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服务支出3.97万元比2017年35.98万元增加32.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支出专项业务费32.01万元列在项目支出,2017年专项业务费32万元列在基本支出,2018年实际上主要增加在专项业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7万元比2017年33.78万元减少了23.8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划转社保核算,2018年本单位不再进行预算及发放;同时2017年住房公积金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则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预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一般公用经费2.13万元(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按编制数每人年均 1.5万元,超编按每人年均3000元的30%核定)、收入安排经费0.63万元、办公费0.5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工会及福利1.6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8万元,公务招待费1.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2.1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2018年安排3.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0.0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1万元,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芒市防震减灾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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