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有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6.4612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5319万元增加 2.9292万元,上升8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比上年 0万元减少(增加) 0 万元,下降(上升)0 %。
(一)公务接待费用为 1.8716 万元,比上年 1.3773万元增加 0.4943 万元,上升 35.89%;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 4.5896万元,比上年 2.1546 万元增加 2.4349万元,上升 11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0万元,上升(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4.5896 万元,比上年2.1546万元增加 2.4349万元,上升 113%。从统计数据看, “三公”经费决算均比去年有所上升。
二、情况说明
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增加主要原因是:
(一)公务接待费增加 0.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防震减灾局接待省、外地州、县市防震减灾局到芒市学习交流工作同比2015年次数增多,所以接待费增加。
(二)2016年度公车费用增加 2.43万元,上升 113%的主要原因:一是挂钩驻村点江东乡大水井村工作队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车辆出勤率高。二是深入各乡(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次数增多。三是公车使用时间长零件老化损坏,修理费增加。所以公车运行费上升。
芒市防震减灾局
2017年8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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