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地震局、省局制定的观测规范做好观测站有关地热开发、火山活动、旅游景区重要景点的各项观测工作;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及时、连续、可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每天向市监测预报中心提供观测数据,按规范将本站数据及时输入计算机机传输网络,按期上报月报表、年报表等有关资料,确保准确无误。
3、负责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汇报。参与保山市地震局组织的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究撰写本市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负责市内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培训等工作。
4、负责各种前兆资料的处理分析,按时组织召开《震情分析》会,提出短期预报意见,特殊情况组织紧急会商。
5、负责各观测点观测质量的管理工作,对上级下发的新规范、新要求,要及时传达到各观测点,负责解释各观测点提出的各种有关观测的问题。安排好一年一度的全国、省、地观测质量评比工作。
6、负责全市监测资料异常的落实,并及时向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每年不定期到各观测点检查、指导有关工作。
7、负责本局业务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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