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领导抓好全市震寄存器防御工作负责相关文件、规定、制度的起草;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震害防御工作。
2、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借助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潞西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市级重要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配合省地震局做好本辖区内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灾情速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市内4-5级地震的考察及灾情调查等工作,同时写出考察报告。
5、负责调查落实市内出现的各种地震宏观异常,并写出相应的调查报告。
6、协助局领导抓好全县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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