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和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征求意见的函

浏览量:7226    作者: 日期:2021/8/23


关于调整和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征求意见的函

 

市公共租赁住房自建成分配以来,租金一直沿用2015年建成初期制定的标准执行,且收取标准均为当年最低市场租金的70%,至今未进行过调整。随着近几年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小区周边市场租金大幅上涨、管理运营成本增加等因素,现执行的租金标准已经不符合市场水平和管理需求。为有效解决管理成本,缓解财政压力,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水平,根据《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拟对南蚌小区、风平小区、大湾小区、咖啡小区、盛世佳园、城北小区90号、斑色路3-36号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租金进行调整及核定。

芒市发改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在根据《云南省城

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审核芒市公共租赁住房成本租金及委托中介机构调查公租房周边住房租金的基础上,分析经济发展水平、承租人收入状况等。按照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普通商品房住房市场租金的70%的标准,研究制定了芒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网络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接收邮箱:msfgjbgs@163.com。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8月30日24:00。联系电话(传真):2215310。

   

   附件:1.芒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 芒市公共租赁住房成本租金测算说明

3. 芒市公共租赁住房周边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调查报告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附件1:芒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附件2:芒市公共租赁住房成本租金测算说明]    [附件: 附件3:芒市公共租赁住房周边普通商品房租金调查报告2021.8.12


 

文章来源:物价股